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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元江,男子心血来潮,在朋友圈对当地教体局局长免职一事发表了个人看法,没想到被

云南元江,男子心血来潮,在朋友圈对当地教体局局长免职一事发表了个人看法,没想到被警方以诽谤为由,行政拘留四天。事后,警方自查发现办案程序违法、处置错误,主动撤销处罚,并向男子道歉并赔付赔偿金。同时承诺追责涉案民警及派出所负责人。但男子发现警方始终未对外公示追责结果。男子不干了,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信息公开,但被驳回。男子不肯罢休,又将起诉公安与政府。最后,法院驳回了男子全部诉求。网友炸了:为什么不敢公开?查明真相?

去年9月,高光华在自己的朋友圈,针对当地教体局局长被免职一事发表评论。

只是个人社交圈的一条动态,没有大肆转发扩散,却引来了麻烦。

元江警方以诽谤为由,直接对高光华作出行政拘留四天的处罚。

被拘留之后,高光华心里满是委屈,自己不过是朋友圈的个人感慨,既没有造谣也没有恶意抹黑,平白无故遭受拘留,他始终咽不下这口气。

后续经过核查,元江县公安局意识到这起案子处置不当、办案程序存在违法问题。

警方主动纠错,撤销了原先的行政拘留处罚,向高光华当面道歉,并且支付了国家赔偿金,同时对外表态,会对当时办案的民警、派出所所长等相关人员开展调查追责。

事情到这里,很多人以为错案纠正,该给公众一个完整交代。

可承诺的追责结果,迟迟没有对外公布。

高光华心里犯起嘀咕:到底有没有真的处理办案人员?还是嘴上说说,走个过场糊弄过去?

2026年3月6日,高光华正式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主办民警、澧江派出所所长等人的追责问责处理结果。

3月20日公安局给出答复:内部确实已经做了执法过错追责,但是这份材料属于机关内部事务信息,不对社会公开,如果想看,只能本人去到公安局政工室当面问询。

高光华无法接受这个说法,明明是社会关注度很高的事件,承诺的处理结果却不能看,于是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5月1日,县政府复议,维持公安局不予公开的决定。

讨要说法无果,高光华一纸诉状,把县公安局、县政府一起告上法庭。

7月8日案件开庭,他的律师提出,这是社会高度关注的事件,按照规定,重大案件的处理结果理应向社会公开。

8月10日元江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援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定对民警的追责,属于单位人事内部管理,没有改变普通公民的权利义务,属于内部事务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最终驳回高光华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出来,网上争议瞬间炸开。不少网友发出灵魂拷问:错案已经实实在在发生,也承诺了追责,为什么处理结果不能对外公示?犯错的公职人员究竟是警告、记过,还是仅仅口头批评,外界一概不知。

也有声音认为,内部人事处分,法律层面确实不属于必须公开的范畴。

个人看法:有错就改,不能只改“一半”。警方敢于承认办案出错、道歉赔偿,这一点值得肯定。但公众在意的,不只是当事人拿到赔偿,更想看到,办错案子的人,究竟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

有句话说得好,干部不怕群众说两句,说得对就接纳,说得不对就当警钟。群众拥有合理的评论表达空间,而执法人员办错案,追责不能只停留在内部闭环。

法律规定内部信息可以不公开,这是程序上的依据,但情理之上,面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错案,适度的回应,才能消解大众心里的疑虑。纠错不能止于赔钱道歉,只有把监督落到实处,才能避免下一次类似的事情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