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潘如果不回来,不申报,不交税,是不是真的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其实,潘在中国还有资产没有卖完,如果赖帐,资产抵也可以。
现行法规早已设置对应的税款追缴执行机制。
即便本人身处境外,名下境内资产可以依法查封处置。
通过资产拍卖处置,所得款项优先抵偿欠缴税费。
跨境协作渠道,同样可以持续开展相关追缴工作。
身份与地理位置,不能成为规避纳税义务的盾牌,在国内赚取的财富,理应遵守本土法律,承担该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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