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文字游戏玩到极致!”上海,男子开网约车跑完最后一单,给车充电,下车1分钟突然猝死。保险公司拒赔60万,理由是:男子死时,车在充电,他不是在开车时候死的,不符合理赔条件。男子家属告上法院,判决亮了。
老李,44岁,干网约车养家糊口,起早贪黑,十分辛苦。
他上有70多岁二老要赡养,家里媳妇搁家操持家务,底下还三个半大孩子,最大的才16,最小的刚8岁,一家子全指望他跑车挣钱过日子。
平台统一给司机买了保险,白纸黑字写明白,司机猝死能赔60万。
老李那天忙活完一整天的单子,想着给车子充上电,准备收工,回家歇息。
谁能料到,他刚下车一分钟,身子立马就扛不住了,蹲在车头旁边,没两分钟直接倒地,人当场就没了。
家里顶梁柱轰然倒塌,一家子瞬间陷入绝境。
家属赶紧整理材料,去找保险公司索要这60万赔偿金。
万万没想到,保险公司直接耍起文字游戏,张嘴就拒赔,理由特别离谱,说老李人是在车外头猝死的,车子停着充电没开动,不算开车途中离世,不在赔付范围。
说实话看到这块真让人火大!保险公司这不纯纯抠字眼、钻空子吗?
网约车司机又不是机器人,总不能油电耗尽硬着头皮硬开吧?充电本来就是跑车干活必备流程,咋还不算工作内容了?
老李的亲属们无奈之下,只能一纸诉状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本案中,保单一处限定理赔仅限“驾车在车上时猝死”,另一处又写明保障范围是“整个合法运营过程中”,两处内容明显矛盾。
《民法典》第498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保单中条款的这种歧义不能偏向保险公司,必须作出对保险公司不利的解释,不能任由保险公司挑取有利条款随意拒赔。
司机老李刚刚跑完全天订单,下车一分钟立刻身体不适,短时间内猝死,伤病诱因明显来自整日营运工作,属于驾驶工作状态的自然延续,完全契合附加猝死险的投保目的。
保险公司片面抠字眼拒赔,本身不合理也不合情理。
一审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老李家属60万元。
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其实,保险公司就是想抠字眼钻空子,把保险范围压缩到最小,能不赔钱就不赔钱。
好在法院没有死板地照着文字死抠,而是站在劳动者的角度考虑问题。
网约车司机可不是只握着方向盘才算干活,充电、等单全都是工作的一部分,整套流程是连在一起的。
人家辛辛苦苦奔波一整天,刚收工就突发意外,上有老下有小,本来就够凄惨了。保险公司还整这一出,好在法院判决公正,这也保障了司机家属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