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若纳入婚检是否侵犯患者隐私,这事儿真不好说。之前有个妇产科医生,遇到婚检女子查出HIV阳性,女子要求保密,医生尊重隐私,结果男方被感染,医生还被停职了。律师说隐瞒重大疾病可能构成欺诈,但婚检传染病结果是否在配偶知情权范围,法律没明确,让医生很为难。
我觉得,一方面,患者有隐私要保护;可另一方面,伴侣的健康权也不能忽视。当个人隐私和他人生命健康权冲突时,公共利益优先。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赶紧出台法律指引,平衡好隐私保护和健康防护。



艾滋若纳入婚检是否侵犯患者隐私,这事儿真不好说。之前有个妇产科医生,遇到婚检女子查出HIV阳性,女子要求保密,医生尊重隐私,结果男方被感染,医生还被停职了。律师说隐瞒重大疾病可能构成欺诈,但婚检传染病结果是否在配偶知情权范围,法律没明确,让医生很为难。
我觉得,一方面,患者有隐私要保护;可另一方面,伴侣的健康权也不能忽视。当个人隐私和他人生命健康权冲突时,公共利益优先。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赶紧出台法律指引,平衡好隐私保护和健康防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