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之眼附近码头旁的溺亡事件,引发热议,有人认为河道管理部门负主要责任,应该给予两百万以上赔偿,但可能性不大,估计天津有关部门为息事宁人,会拿出一笔钱来安抚这家人,不能再因补偿问题闹到法庭。说实在的,父母当时没有看好孩子是第一责任人,河道管理没有太大责任,晚上7点那个时间段,工作人员已经下班,海河不可能盖上盖,当事人应该预见到河边的危险性,理应看好自己的孩子,这也给广大群众提个醒,水火无情,必须加小心,也给政府部门敲响警钟,加强防范,增加救援设备的投放,沿河两岸都醒目贴上警示标语,举一反三,抓好落实整改,不要再出现类似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