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宝妈花7000元请一90后育儿嫂带新生儿,她在岗期间咳嗽流涕,说是鼻炎。没多久,宝宝突发高烧39.2度,确诊感染性发热!宝妈怀疑和育儿嫂有关,翻看监控一阵后怕,私下翻了育儿嫂行李,发现了氯雷他定。宝妈担心育儿嫂会不会给孩子服用药物,说什么也不用她了。育儿嫂喊冤:我有鼻炎才吃药,没做过伤害小孩的事情。
一位宝妈楼女士,为了省心带娃,专门花七千块一个月,找家政公司雇了个1993年出生的年轻育儿嫂陈女士。
刚开始干活还算靠谱,没啥毛病。
可干了一段时间,宝妈就发现不对劲,这育儿嫂总咳嗽、嗓子哑、还总打喷嚏流鼻涕。宝妈好心问是不是感冒了,让人歇歇。
结果,育儿嫂一口咬定自己是过敏性鼻炎,不是感冒,她也没有特意注意防护,照常带孩子干活。
没过多长时间,楼女士家的小宝宝突然高烧飙到39度多,医院一查是感染性发烧。
楼女士心里咯噔一下,严重怀疑孩子生病跟育儿嫂有关系。
她赶紧翻看家里监控,又检查了育儿嫂行李,这才发现大问题。
育儿嫂私自揣着蒲地蓝、氯雷他定这些药上门干活,从头到尾没跟雇主说过半个字。
楼女士瞬间就上火了,又害怕又生气,私下里翻了育儿嫂的行李,果然有氯雷他定。
她特别担心育儿嫂带病上岗、小宝宝年纪太小,这些药压根不适合孩子接触,甚至怕出现误偷偷给孩子喂药的情况。
楼女士越想越怕,不想担风险,就让育儿嫂下户别干了。
面对宝妈的质疑,育儿嫂也挺委屈,哽咽着解释,这些药全是自己治鼻炎用的,一丁点没给孩子碰过,绝对没做过任何伤害孩子的事。
她也承认自己私自带药没正式报备,但辩称之前随口跟家属提过一嘴,只是没正经报备。
可楼女士压根不认可这个说法,说从来没听过。
从法律方面,家政服务讲究诚实告知,尤其是照看婴幼儿,安全是第一位。
育儿嫂自己要吃的药物,属于和服务安全密切相关的信息,按照行业规范,应当提前如实告诉雇主,由雇主判断是否接受其上户。
《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本案育儿嫂虽然主张药品只供自己服用,没有给孩子吃,但没有提前报备带药,违背诚信以及家政服务的安全约定,属于违规行为。
涉事家政公司也明确表态,按规矩育儿嫂带药上门,必须提前征得雇主同意,确实是育儿嫂违规。
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宝宝发烧是育儿嫂带病、药物直接造成,所以没法追究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但是雇主有权要求中介更换人员、解除服务合同。
家政公司对服务人员负有管理义务,出现这类违规,机构要出面协调处理。
最后,育儿嫂和公司一起上门诚恳道歉,双方把事儿说开,圆满和解了结。
对此,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