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谴责这样的律师团队之时,也别忘记还有我们的法官。之所以出现把漏诊的医生判刑,把无过错的好心人判赔,是法官社会经验极度缺乏的体现。法官每次敲下法槌,都要考虑到对社会的影响。法官不是法律知识够用就行了,还必须有丰富的社会经验。有时候看似一纸判决解决了一个小小的矛盾,确给社会造成了一个更大的矛盾。在南京鹏宇案中,法官好像是解决了鹏宇和那个老太太的矛盾,但却让老人摔倒敢不敢扶成了社会的大矛盾;韩杰医生案,法官的判决看似解决了这起医患纠纷,却让整个医生队伍战战兢兢,本就存在的“防御性医疗”必然会大行其道,最后受到伤害的还是普通老百姓。
所以说,法官不是读了几年的书,又通过了考试,或者审判了几个简单案件就能胜任的。社会经验也是法官必读的课程,没有社会实践经验的支撑,必然会做出与社会脱节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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