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新疆伊宁,游客深夜找不到酒店,两个女孩挤在私家车凑合了一宿,离开时酒店递上账单,车上住宿费,一人50,两晚一共150。
王先生带着两个女性朋友自驾到伊宁,7月27号深夜抵达伊美臻选酒店。旺季房源紧张,前台告诉他只剩一间大床房。三个人面面相觑,王先生办了入住,两个女孩开车出去转了一圈找房,周边酒店民宿全部满房。已经是凌晨一点,她们实在没地方去,把车停在酒店停车场,熄了火,在后座蜷着睡了一夜。停车费照交不误。
第二天,酒店一位管理人员把王先生一行10人介绍到了自家亲戚经营的酒店入住。 结果房间还是不够,其中一名女士又回到车里凑合了一夜。两个女孩,前后在私家车里蜷缩了两晚,一共3人次。
7月29号办离店,账单上除了房费,凭空多出一笔“车上过夜费”。 27号晚上两人,28号晚上一人,每人每晚50,合计150。王先生当场就懵了:车是我的,油是我的,停车费我已经交了,睡在自己的车里凭什么还要给酒店交钱?
更气人的是,他要求开发票,酒店一开始还拒绝。 报警之后,警方出面协调,酒店才勉强开了票,项目栏里写着五个字——“车上住宿费”。
酒店给的解释,怎么听都站不住脚。 事后有工作人员说,出于安全考量,酒店不允许客人在车内过夜。可追问“车上过夜费”是什么,又推说“不知情”,是临时看管人员负责的。
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应,直接把这笔钱定了性: “这种事情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确实不合理。” 监管介入后,酒店负责人才出面道歉,说开业不到一年,自己外出期间临时交给别人打理,属于“管理失误”。
协商结果:酒店全额退了那150块,另外补偿了王先生1000块。
钱退了,事儿结了,可这种“想当然”的收费方式,实在让人咽不下这口气。《价格法》说得清清楚楚,所有收费项目必须明码标价,没公示过的不能收。酒店从来没说过“睡自己车也要交钱”,离店结账才冷不丁蹦出这笔账,本质上就是违规。
旅游旺季,生意难做,谁都想多赚点。 可真当客人深夜无处可去、只能在车里将就的时候,酒店看不到人家的难处,反倒琢磨着怎么趁机多薅一笔,这种待客之道,再旺的季节也留不住回头客。
这150块钱,买不来半间房,却把人心伤得透透的。 商家旺季想赚钱无可厚非,但凭空捏造收费名目,迟早会被游客用脚投票。如今被监管点名,名声也搭进去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信息来源:
- 重庆晨报/上游财经《重庆游客在伊犁旅游,因酒店房间不够两人睡在车里,离店时竟被收150元“车上住宿费”》,2026年8月4日发布
- 中华网/网易等多家媒体关于新疆伊犁酒店“车上过夜费”事件的综合报道,2026年8月5日-6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