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差38岁,同居6年,该不该有补偿?
古柯和刘晓庆的矛盾,说到底就是相互的认知和定位不同。
古柯起诉刘晓庆这几天开庭了,双方庭前调解失败,现在只等法院判决了。
古柯的诉求很简单,补偿在一起6年刘晓庆该给他的,比如社保,比如短视频分红,比如商演酬劳等等,在古柯看来,情分不在了,那这些就实打实的来,不能用感情做幌子,把这些他应得的一笔勾销。
但在刘晓庆这,古柯你就是一个普通员工,每月给你发一万的工资,就已经把所有的付出都买断了,不存在还欠他什么。
按古柯的说法,两人同居了6年,这6年里,他几乎24小时随叫随到,别人不愿意做的事,他迎头就上当成自己的事,尽心尽力,这些价值,绝对不能拿一万块打发。
但刘晓庆一直不承认两人同居这件事,古柯所做的,不过是普通员工应该做的,不存在需要额外再给什么。
古柯为何委屈,他是把刘晓庆当成恋爱对象,所以不计成本地投入时间精力,来成全刘晓庆的事业(也为自己),本以为对方也是这样,刘晓庆的收入不说和他对半分,至少也应该分一两成给他,谁知刘晓庆只发基本工资,分红谈都不谈。
刘晓庆阅历丰富,且被最亲的人背叛,可能在经济上会抓的比较紧,和古柯,两人也不大可能绝对没有关系,只不过她把对方当成了一个玩伴,类似办公室恋情之类的,在工作上成全你,双方各取所需。否则古柯一个不起眼的小摄影,凭什么这么快做她的贴身助理。
现在难受的是古柯,他不仅觉得感情上受到了伤害,而且事业上也被人摆了一道,这可能就是他持续起诉的原因,但这又能怪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