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设计“中人十年过渡期退休金”方案的郑秉文团队提两个问题。
一,承认不承认这个方案造成的早退,晚退中人退休金差距超过了改革前相同期间内早退与晚退退休金差距。2014年前退休时间同等级别,同样工龄相差十年,早退时核算的退休金确实要比晚退核算的退休金少,但通过十年期间内退休金逐年涨幅,与晚退的当年核算的退休金相差并不大,基本在500—1000幅度内。而按照郑秉文团队设计的“中人十年过渡期退休金”的方案,2015—2024年同等级别,同样工龄的中人最后的退休金相差3000—4000元。这个事实,郑秉文团队承认不承认?
二,“中人十年过渡期退休金”方案,是否在设计时就设定了早退和晚退的退休金差距?如果说这个方案在设计之初目的就是要使早退和晚退的中人最终领取的退休金有3000—4000元的差距,这是名副其实的制度设计,不关郑秉文团队的事。
果真是这样,早退中人们要服从国家这个制度设计不要再对其说三道四的,要相信党和政府是有长远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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