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1979年,有人念及过往功绩,提议继续保留汪东兴的领导职务,但陈云态度鲜明,直言

1979年,有人念及过往功绩,提议继续保留汪东兴的领导职务,但陈云态度鲜明,直言即便强行留任,也得不到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认可。
1980年2月底,北京的一次重要会议,为一场持续多时的干部去留讨论画上了句号。
十一届五中全会批准汪东兴提出的辞职请求,他由此离开中央领导岗位。这个结果看似来得突然,实际上从1978年年底开始,相关调整已经一步步展开。
事情难就难在,汪东兴并不是一名没有贡献的干部。
恰恰相反,他革命经历丰富,长期承担中央警卫和办公工作,对中枢机关的运转十分熟悉。1965年起,他担任中央办公厅主任,此前和此后多年,还一直负责重要警卫任务。
这类工作平时很少出现在人们视线里,责任却一点也不轻。
安全、保密、通信、值班、出行安排,每个环节都不能出差错。汪东兴能长期留在这样的岗位上,说明组织对他的忠诚、能力和工作作风有过充分信任。
1976年10月,中央采取果断行动,一举粉碎“四人帮”。汪东兴坚决执行中央决定,调动有关警卫力量,完成了多个关键环节的任务,为稳定当时的局势作出了重要贡献。
这份功劳后来一直得到肯定,并没有因为他的职务发生变化而被抹去。
1977年党的十一大后,汪东兴当选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进入中央最高领导层。这是他政治生涯的重要时刻,也成为后来有人主张保留其职务的主要理由。
在一些同志看来,汪东兴资格老,又在关键时刻立过大功,处理职务问题时应当慎重,最好给他留下一个较高的位置。这种想法并非没有来由,也体现了对老同志历史贡献的尊重。
可到了1978年,国家面临的任务已经不同。
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正在转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思想解放、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逐渐成为党内的广泛共识。干部不仅要有资历和执行力,还要能够看清新的形势,适应新的工作要求。
汪东兴对过去的一些认识和工作方法保留较多,思想转变相对迟缓。
随着真理标准问题讨论逐步深入,他与党内正在形成的新思路之间出现了距离。这已经不只是说话方式或者个人习惯的差别,而是关系到中央工作能否顺利转入新轨道。
1978年11月10日至12月15日,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不少老同志围绕思想路线、历史遗留问题和干部安排坦率发表意见,会议原定讨论经济工作的议程,也由此发生了重要变化。
紧接着,十一届三中全会于12月18日至22日召开,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新的任务摆在面前,中央领导集体的分工和人员安排,也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1978年12月,汪东兴不再担任中央办公厅主任和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局长。
这个变化很有意味。中央没有立刻对他的全部职务作出一次性处理,而是先调整他直接负责的办公、警卫工作,保留中央副主席和政治局常委等头衔,再通过组织生活逐步解决认识和任职问题。
从时间上看,这不是一个仓促决定。
1978年年底先调整具体工作,1979年再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帮助和讨论,到1980年2月由中央全会正式批准辞职。前后分成几步,既给本人留下认识问题的过程,也让组织决定建立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
1979年,中央政治局召开帮助汪东兴等同志的组织生活会。
有人念及汪东兴过去的功劳,希望继续保留他的领导职务。陈云却把问题拉回到现实:评价过去,可以充分讲贡献;决定现在是否继续任职,则必须看一个人还能不能适应新的任务。
陈云认为,领导职务不是用来安置历史功劳的。

他没有否认汪东兴在粉碎“四人帮”中的作用,也没有抹去他长期从事警卫和办公工作的成绩。但在新的历史时期,一个中央领导干部是否合适,不能只翻过去的功劳簿,还要看现实表现和实际需要。
还有一点容易被忽略。
当时争论的重点,并不是汪东兴能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而是他是否适合继续参与中央最高层面的决策。这两件事看起来接近,实际完全不同。
承认功劳,属于历史评价;安排职务,属于现实选择。
如果把两者混为一谈,就容易认为有过重要贡献的人应当长期留任。可一旦职务变成对资历的奖励,干部能上不能下,新的工作也很难真正打开局面。
陈云所坚持的,正是把两笔账分开来算。
过去有功,就应当公正记载;面对新任务出现不适应,也不能因为顾及情面而回避。这样处理,既不是全盘否定一个人,也不是用过去替代今天。
1980年2月23日至29日,十一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会议批准汪东兴等人的辞职请求,免去或提请免去他们担任的党和国家领导职务。汪东兴辞去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等职务,正式离开中央领导工作的一线。
此后,汪东兴仍担任过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晚年主要读书、写字,关心国家建设。2015年8月21日,他在北京病逝,享年99岁。他在关键历史时刻作出的贡献,仍然写在正式生平评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