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聂海芬事件发生在美国会面临什么样的结果?结局会像有些人想的那么 “大快人心” 吗?
我们先理清这起冤案的核心事实,在2003年杭州“5·19”奸杀案发生后,办案警方在现场提取到了不属于张氏叔侄的第三方DNA物证,全程没有目击证人、没有完整的物证定罪链条。
可时任预审大队长的聂海芬依靠反复审讯获取的不稳定口供,强行完善定罪证据链,将无辜的张辉、张高平叔侄分别判处死缓和十五年有期徒刑,致使二人蒙冤入狱十年,直到2011年真凶落网,DNA比对完全吻合,这起冤案才彻底曝光,2013年两名受害者被依法改判无罪。
而在国内最终的处理结果里,聂海芬仅被认定存在严重履职过失,受到行政记大过、免去大队长职务、调离刑侦一线的处分,没有被追究任何刑事责任,这样的处置力度放在美国司法体系中完全不成立。
美国自1989年启动洗冤工程以来,数千起平反冤案的处置案例都遵循统一标准,只要查实办案警员存在刻意制造证据、隐瞒无罪线索、违规审讯定罪的行为,一律启动刑事侦查程序,不会因为警员拥有荣誉头衔、从业资历就从轻处置。
结合最新的美国司法案例来看,2023年加州平反的一起囚禁38年的冤狱案件中,两名办案警员为快速结案,刻意隐瞒现场第三方DNA证据,依靠审讯口供给无辜者定罪,案件平反后,两名涉案警员全部被刑事立案,面临渎职、妨碍司法公正多项罪名指控,不仅被立即开除公职、吊销终身执法资质,还需要承担对应的有期徒刑刑罚,同时终身禁止从事司法、执法、公职相关行业。
对比聂海芬经办的案件,现场关键无罪DNA证据被全程无视,在口供反复、疑点重重的情况下强行定罪,造成两名无辜人员十年牢狱之灾,情节和主观过错程度和美国这起判例高度重合,一旦发生在美国,第一步就是彻底剥离公职身份,不存在保留岗位、调离岗位的缓冲处理方式,在职的所有警务职级、荣誉称号、从业资质会被全部撤销,此前获得的全国级荣誉会被官方公示撤销备案,彻底抹去所有职业履历。
除了个人刑事追责,美国的司法追责体系还会联动岗位终身封禁、行业黑名单公示,涉案警员终身无法再次入职任何公职单位,也无法从事安保、司法辅助、政务服务等相关行业,个人征信和职业档案会永久留存司法渎职记录,终身无法消除。
同时,美国司法体系实行终身追责制度,公职人员的司法渎职行为不会因为退休、离职而豁免,哪怕当事人已经退休多年,只要冤案查实、过错证据确凿,依然会重启调查、立案追责,不会因为身份变动就既往不咎。
在受害者赔偿层面,中美差异更为悬殊。
国内张氏叔侄冤案平反后,两名受害者合计获得两百余万元国家赔偿,而在美国,重大冤狱案件的赔偿金额有着明确的核算标准,不仅包含人身自由受损赔偿,还涵盖精神损害赔偿、误工费、后续康复治疗费、名誉修复费用等多个维度。
按照张氏叔侄十年冤狱的时长和身心受损程度,若案件发生在美国,两人合计获赔金额会达到千万美元级别,所有赔偿费用除了财政承担部分,涉案渎职警员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个人财产会被依法划拨抵扣部分赔偿款,个人经济权益会受到实质性惩处,不存在公职人员犯错、财政全额兜底、个人无需付出经济代价的情况。
另外,美国媒体和社会舆论对司法渎职冤案的监督力度极强,公职人员人为制造冤狱的行为会被全网公示、深度报道,涉案人员会彻底失去社会公信力,终身背负司法污点,社会层面的惩戒力度远超行政和刑事处罚。
同时,民间洗冤公益组织会持续跟进案件追责进度,监督司法机关落实所有惩戒措施,不会出现追责流于形式、从轻处置的情况。
美国自2004年出台《无辜者保护法》后,所有州都建立了完善的冤案平反、追责、赔偿机制,流程标准化、透明化,没有人为干预操作的空间,所有处置结果都会公开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综合来看,聂海芬所涉的这起重大冤狱案件,放在美国的完整结局清晰明确,首先会被立刻开除公职、吊销所有执法资质,撤销全部荣誉称号,其次会被以妨碍司法公正、公职渎职罪名提起刑事诉讼,面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终身列入司法行业黑名单,无法从事相关工作,同时需要承担受害者部分经济赔偿,个人征信和职业档案永久留存污点,且终身追责不会因退休豁免,受害者会获得千万级别的高额国家赔偿,全链条涉案司法人员会被同步核查追责,当地警务执法制度会同步整改完善,整个处置流程公开透明、全程落地,没有任何人情变通和从轻姑息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