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通江县,一女子与做上门女婿的丈夫才结婚6年,丈夫竟然就和同村的一个已婚女人搞在了一起,甚至还生下了私生子,女子咽不下这口气,一边搜集证据一边起 诉,告了整整18年,第三者才终于被收监。可让人意难平的是,丈夫和第三者明明同 居了18年,法 院却判定两人只重婚15年,最终,丈夫判1年8个月,第三者判1年3个月。
罗女士与罗某是邻村人,经人介绍相识,从见面到结婚只有20多天。
2002年春节前领了证、办了酒席,罗某是上门女婿,按当地风俗改了姓,对外叫刘X。2004年,儿子出生。
日子过得怎么样,外人不知道。但到了2007年上半年,夫妻俩在北京打工时闹了矛盾,罗某一气之下去了唐山。
2009年4月,罗女士在老家听说,丈夫在唐山和同村的闫某某同 居了,闫某某还怀了孕。
罗女士和闫某某从小就认识,两家挨得很近,开车只要几分钟,闫某某嫁了人,生了两个儿子,彼时闫某某的丈夫正患癌症,已下病危通知书。
罗女士从通江赶到唐山,5月1日中午,她在工地找到了丈夫的住处,她看到丈夫和闫某某锁门就跑,找来钢筋把门撬开,桌上的饭菜还没吃完,一张纸上写着“爱上了你是我的错”,落款是闫某某的名字。
就在这时罗某返回,两人打了起来,罗女士报了警,因证据不足未立案,自那次之后,她再也没见过丈夫。
2010年,罗女士到通江县法 院提起刑事自诉,法 院以证据不足未予立案,同年9月,闫某某生下了孩子。
闫某某2016年2月22日与患癌丈夫离 婚。
目的很直接,给私生子上户口,而罗某一直没和罗女士离 婚。
罗女士持续举 报了8年。
2018年5月,在外打工的她委托父亲向通江县公 安 局 报 警。
6月19日,公 安 局正式立案,但只对罗某立案,没对闫某某立案。
2021年,闫某某被立案后又无故撤案,2024年重新立案。
2026年3月,一审宣判。
通江县检 察 院以重婚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法 院认定:2009年至2024年,罗某和闫某某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罗某判1年8个月,闫某某判1年3个月。
两人不服,辩称“没领证不算重婚”。
法 院明确: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 居,就是“事实重婚”。
二人上诉,巴中中院驳回、维持原判。
7月20日,判决生效。7月31日,闫某某被收监。
罗女士说,19年来,这件事给她和孩子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儿子原本成绩优异,却因此高 考失利,闫某某前夫的两个儿子也受到了影响。
有网友评论:“18年的伤害,判一年多,犯罪成本太低了。”
也有人说:“至少法律最终还是给了说法,只是来得太晚。”
还有网友质疑:“为什么2018年只立案男方不立案女方?为什么立了又撤?”
18年,足够一个孩子长大,法律虽然迟到了,但总算没有缺席。
可对罗女士来说,青春没了,家散了,儿子的前程也毁了,这些,拿什么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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