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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层居民楼的狭窄楼道内,一名孕早期的女子脚踩电动平衡车快速滑行过拐角盲区,转弯

一高层居民楼的狭窄楼道内,一名孕早期的女子脚踩电动平衡车快速滑行过拐角盲区,转弯瞬间与一名步行的住户猝不及防地迎面撞上,女子重重摔倒在地磕碰腰腹后当场腹痛出血,紧急送医后检查确认胚胎已无胎心,这个未出世的小生命终究没能保住。律师直言骑车女子明知怀孕仍骑行危险滑行工具需承担主要责任,可评论区却吵翻了天!

这起让人无比唏嘘的意外发生在7月28日下午,事发地点是城市高层居民楼的常规楼道。居民楼楼道本身设计狭窄,拐角位置存在天然视线盲区,是小区内部公认的高风险通行区域。

所有住户日常通行都会刻意减速避让,避免突发碰撞事故。偏偏就是在这样的危险场景里,出现了极具争议的危险通行行为。

涉事女子当时正处于孕早期,属于孕期最关键、最不稳定的阶段,稍有磕碰就可能引发不可逆的严重后果。大家都清楚,孕早期胚胎着床尚未稳固。

身体抗冲击能力极差,医学上一直明确要求孕妇尽量规避剧烈运动、快速移动和各类磕碰风险,最大限度保护胎儿安全。这也是普通孕妇都会遵守的基础孕期常识。

但这名女子并没有遵守基础的防护原则,反而在狭窄的居民楼道内,脚踩电动平衡车快速滑行赶路。电动平衡车本身稳定性极差、刹车灵敏度有限,遇到突发状况很难紧急制动,根本不适合在人员密集、空间狭小的居民楼内使用,属于典型的危险滑行工具,这也是事故发生的核心隐患。

当女子操控平衡车高速通过楼道拐角盲区时,视线被墙体完全遮挡,根本无法提前观察对向路况。一名正常步行通行的住户刚好从对面走来,双方没有任何反应和避让时间,直接正面相撞。突如其来的撞击让平衡车瞬间失控,女子完全失去身体重心,重重向后摔倒在地。

坚硬的楼道地面直接磕碰女子腰腹部位,冲击力全部作用于腹部,摔倒之后女子当场出现腹痛、下体出血的危急症状。同行人员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将女子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所有人都希望能够保住腹中胎儿,减少这场意外的伤害。可最终的检查结果,还是让所有人倍感痛心。

经过医院详细B超检查和专业诊断,女子腹中的胚胎已经没有了胎心,生命体征彻底消失,这个尚未出世的小生命,终究没能保住。好好的一场孕期期待,最终变成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对于当事人而言,身心都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这份伤痛任何人都能共情。

事故发生之后,小区邻里和网友都在纷纷惋惜这场意外,原本大家都默认正常步行的住户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毕竟是直接相撞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多名专业执业律师结合《民法典》过错责任原则,给出了统一且颠覆大众认知的法律判定,直接扭转了整件事的舆论走向。

律师明确指出,这起事故的核心过错方在于骑行平衡车的孕妇本人,她需要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判定依据十分清晰,女子明确知晓自己处于孕早期,清楚自身身体状态特殊,却依旧放任风险,在狭窄盲区楼道内骑行稳定性极差的电动平衡车,属于典型的自陷风险行为。

我认为,律师的判定完全贴合法律准则,不存在任何不近人情的刻意苛责。法律评判事故责任,从来不会单纯根据受害者身份共情判罚,只会根据双方的主观过错、行为危险性、事故因果关系进行界定。同情是情理层面的态度,责任是法理层面的判定,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正常步行的住户全程遵守楼道通行规则,步行速度平稳、通行方式合规,没有任何违规行为。拐角盲区的视线遮挡是客观环境问题,行人无法提前预判会有高速滑行的平衡车迎面驶来,不存在主观过错,最多只存在极其轻微的观察疏漏,大概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正是这份客观公正的法律判定,让全网评论区彻底吵翻,网友的观点形成极致对立,谁也无法说服对方。一部分网友坚定站在孕妇这边,认为她已经承受了失去孩子的极致痛苦,身心遭受巨大创伤,不该再自行承担主要责任,法理应当适当体谅人情。

还有不少网友表示,意外本身具有随机性,谁都不想遭遇悲剧,失去孩子已经是最大惩罚,没必要再用责任划分继续苛责当事人。这类网友更看重人情温度,觉得法理可以适当让步,给予受害者更多包容和体谅,避免出现二次伤害。

而另一部分网友则完全支持律师的判定,认为责任划分必须公私分明、对错清晰。他们觉得孕妇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清楚孕期禁忌,也清楚楼道骑行平衡车的危险性,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就要为自己的冒险行为承担全部后果,不能凭借受害者身份转嫁责任。

我觉得,这场舆论争议的本质,是大众情理思维和法律规则思维的正常碰撞,双方的观点都有合理之处,不存在绝对的对错。从人情角度来说,失去孩子的悲剧足够让人痛心,当事人已经付出了惨痛代价,值得所有人同情惋惜。

这起悲剧也给所有普通人敲响了警钟,小区楼道属于纯人行公共通道,严禁各类代步工具高速滑行通行。无论是否处于特殊身体状态,每个人都要对自身安全负责,杜绝所有明知故犯的危险行为,不要等到意外发生,才后悔自己的侥幸和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