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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女子家有棵祖传的百年古树,价值207万。原本属于自家的财产,结果深夜却被盗

海南,女子家有棵祖传的百年古树,价值207万。原本属于自家的财产,结果深夜却被盗挖,女子立刻报警,随后古树被警方扣押,并交由林业局保管。万万没想到,林业局谎称古树枯死,在女子一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将树转赠给了景区。眼睁睁看着自家财物被变相侵占,女子实在咽不下这口气,苦苦维权申诉16年,结果接连败诉!

符彩轮住在海南白沙牙叉镇的一个黎族村落,那棵百年重阳木就长在她家承包的土地上。树粗得要两个成年人张开胳膊才能抱拢,树皮爬满深深的裂纹,像老人脸上的皱纹。村里老人都知道,这树是她祖父早年和村民一起种下的,守了村子五代人,算下来树龄早过了百年。

2010年的一个深夜,符彩轮睡得正沉,突然被一阵奇怪的挖掘声吵醒。她心里一紧,赶紧披衣出门,跑到自家地里一看,当场就懵了。那棵祖传的重阳木不见了,只留下一个大坑,旁边散落着挖树的工具和几片残叶。

她没多想,第一时间就报了警。警方很快就来了,勘查现场后,顺着车轮印和挖树的痕迹追查,没几天就把树追了回来。看着失而复得的古树,符彩轮松了口气,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可她万万没想到,这才是麻烦的开始。

警方说古树是保护植物,不能直接还给她,得先扣押,交给白沙县林业局保管,等事情调查清楚再说。符彩轮想着,交给政府部门总没错,便安心回了家,等着林业局通知领树。

接下来的两年,符彩轮和家人没少跑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每次去,工作人员都说树在苗圃里好好养着,让他们放心,等手续办完就归还。2012年4月前,她还能和家人去苗圃看望,拍照留念,树确实长得好好的。

可到了4月下旬,再去时,符彩轮发现古树不见了,原地换了一棵小重阳木。她急了,赶紧找森林公安局问情况,得到的答复却是“树已经干枯死亡,没法归还了”。这话让她心里咯噔一下,怎么好端端的树说死就死了?她想看看树的“尸体”,却被各种理由拒绝了。

这之后的几年,符彩轮一直没放弃,反复追问,可得到的始终是“树已枯死”的答复。直到2016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她从朋友那里听说,儋州东坡书院里有一棵特别大的重阳木,长得很像她家那棵。

她心里疑窦丛生,赶紧跑到东坡书院去看。一见到那棵树,符彩轮的眼泪当场就掉了下来。那熟悉的树瘤,那独特的分叉,分明就是她家被盗挖的那棵百年古树,根本就没死,活得好好的,还被当成了景区的景观树。

她拿着之前在苗圃拍的照片,和书院里的树一比对,所有细节都能对上。在她的追问下,书院工作人员才道出实情:这棵树是2012年5月,白沙县林业局无偿赠送给他们的。

一个价值207万的祖传宝贝,先是被盗挖,找回后被政府部门扣押,接着被告知枯死,最后却出现在几十公里外的景区,成了别人的“财产”。符彩轮气得浑身发抖,这哪是保管,分明就是赤裸裸的侵占。

她拿着证据,再次找到白沙县林业局,要求归还古树。可林业局工作人员态度强硬,说树是国家保护植物,她没有所有权,无权索要。双方争执不下,符彩轮决定走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从2016年开始,符彩轮和叔父符国光一起,踏上了漫长的维权路。他们找律师,收集证据,一次次起诉,一次次上诉,从白沙县法院,到海南省一中院,再到海南省高院,前后经历了16年。

这16年里,符彩轮几乎耗尽了所有精力和积蓄。她放下了家里的农活,四处奔波取证,光是律师费和差旅费就花了不少。家人也曾劝她放弃,说胳膊拧不过大腿,但她始终咽不下这口气。

她拿出了土地承包证,证明古树长在自家承包地上;找了村里的老人们作证,证明树是祖父所种,一直由自家管护;还拿出了之前在苗圃拍的照片,证明树在被转赠时根本没死。她觉得,这些证据足够证明自己对古树的所有权了。

可法院的判决,却一次次让她心寒。2025年6月24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了她的再审申请。法院认为,案涉重阳古树树龄逾百年,并非由符国光、符彩轮种植,且二人未能提供证据显示其通过继承、买卖或赠与等方式取得所有权。因其不能证明与涉案树木有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故裁定驳回起诉。

这个结果,让符彩轮彻底懵了。祖辈种在自家地里的树,管护了五代人,怎么就突然没有所有权了呢?难道就因为没有一张书面的继承证明,祖传的东西就成了无主之物?

这16年的维权路,就像一场漫长的马拉松,她拼尽全力跑到终点,却被告知跑错了赛道。看着东坡书院里那棵枝繁叶茂的古树,符彩轮心里五味杂陈,有愤怒,有委屈,还有深深的无力感。

说到这里,我想说关于古树的保护和财产权的平衡,这里面有很大的讨论空间。《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确实规定了古树要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剥夺个人的合法财产权。

如果古树长在私人土地上,树主人对其拥有所有权,政府部门要保护,也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比如协商、补偿等,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扣押、转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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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
秀才 2
2026-08-01 08:57
无语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