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女子买了一辆新能源车,然后将购车电子发票上传至有奖发票活动中,却没想到中了个二等奖,奖金30000元。可当女子去兑奖时,被告知无法兑奖,理由是第三方合作平台审核人员复核疏漏,导致错误标注中奖,最终女子只收到了一句道歉。事后女子对此事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怀疑自己的中奖名额被人顶替,但得到的回复令她十分失望。
王女士这次参加的活动,其实背后有一套全国性的政策在支撑。2024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行动方案,同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商务部等多部门印发实施细则,明确提出鼓励地方通过发放消费券、组织抽奖促销等方式带动汽车等大宗消费更新换代,新能源汽车换购正是重点方向之一。
南充商务局办的这个购车发票有奖活动,到2026年已经连续办到第四期,云闪付APP作为合作平台,负责的只是核验和提醒,中奖认定的权力始终在商务局手里,这也是后来商务局坚持以公众号名单为准的底气所在。
王女士6月11日买的车,17日看到活动上传了发票,7月1日商务局在公众号发了第四期名单,她当时查过,确实没有自己。
心里正失落着,7月6日晚上她又习惯性打开云闪付看了一眼,页面上赫然显示自己中了二等奖,三万元。她当场愣住,来回确认了好几遍,怕是自己看错了,随手把页面录了屏又截了图,睡觉前还翻出来看了两遍才安心。
第二天一早她带齐材料前往商务局兑奖,工作人员核对公众号公示名单后,表示名单内没有她的信息,无法办理兑奖。王女士当场出示手机里的录屏与截图,工作人员随即上报领导。王女士称,沟通期间,相关负责人未出具书面拒兑说明,同时对证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这话把王女士气得不轻,晚上再登录云闪付,中奖信息已经彻底查不到了。
这里面其实牵扯到民法典里几条不常被普通人注意的规定。民法典第499条讲的是悬赏广告,完成特定行为的人可以要求兑现承诺,但商务局的说法是,真正算数的悬赏是7月1日公众号发的那份名单,云闪付6号显示的东西是审核人员操作出了错,不算数。
这就又扯到民法典第147条和第157条关于重大误解可以撤销、恢复原状的规定,商务局据此认为发现错误后更正是合理的。
至于民法典第7条讲的诚信原则,网上吵得也挺凶,有人觉得平台既然显示中奖了就该认账,也有人说王女士明知道1号没中奖还想拿错误信息去兑现,本身也不厚道,两边谁也说服不了谁。
更让王女士难以接受的是,纠纷发生后,云闪付活动页面的查询规则作出调整,原先仅说明可通过云闪付查询抽奖结果,后续新增条款:中奖结果以 “南充商务” 公众号公示为准。
她咽不下这口气,拨打了12345投诉。这条热线本身也有来历,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要求各地政务服务热线逐步整合归并到12345,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一号对外,各地群众反映问题、监督办事效率,走的基本都是这条渠道。
商务局按规定在7月10日给了回复,说是云闪付审核人员复核疏漏导致系统错误标注,数据已经修正,只字未提她怀疑的名额被顶替这件事。
王女士对此结论并不认可,她认为活动由商务局主办,云闪付是官方指定参与平台,自己按照页面指引正常参与活动,平台产生的失误,不利后果不应由消费者承担。
商务局工作人员后来回应记者,说王女士的发票确实不在公示名单里,不存在被人顶替的情况。截至当前,王女士仅通过 12345 热线完成投诉,暂未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的法律争议尚无司法裁判结论。
信息来源:浪潮新闻 《显示中奖 3 万,兑奖遭拒绝!南充市商务局:实际上没中奖,是复核疏漏导致的差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