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榨干了中国外逃贪官身上的油水,将具具干尸退给中国,门都没有。如果美国执意要将这批对美国已无用的人推给中国,那就应该将这些贪官外逃美国带去的脏款加利息分毫不差地全部归还中国。
很多人没看透这背后的经济账,过去几十年美国能成为中国外逃腐败分子最集中的落脚点,从来不是靠什么所谓的 “法治光环”,本质上就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这些人仓皇跑路的时候,兜里揣的全是从国内捞走的赃款,少则数百万,多则数亿甚至几十亿。
一落地就买房置地、入股投资、大额消费,把黑钱扎扎实实砸进了美国的楼市、股市和日常消费市场。
我觉得对美国来说,这相当于凭空来了一笔无成本的流动资金,既拉动了本地经济,还能随时把这些人当成政治筹码拿出来说事,两头占便宜的好事,换谁都不会轻易放手。
也正是因为这笔收益太诱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美方对中方的追逃追赃请求一直消极应付,甚至个别执法部门明里暗里给外逃嫌犯提供庇护,阻挠他们自愿回国投案。
别说主动遣返,就算中方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美方也要把程序拖上十几年。
就拿当年轰动一时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来说,主犯许超凡一伙人卷走 4.85 亿美元潜逃美国,中方前前后后提交了 15 万页证据材料,硬生生拉锯了十几年才把人遣返回国。
在我看来,美方之所以一拖再拖,根本不是什么司法程序复杂,就是等着这笔赃款在美国市场充分流转、被各方消化得差不多了,再松口放人。
现在美方的态度突然转向,开始主动谈遣返,不是突然转了性子讲正义,而是这批人的利用价值已经被榨得所剩无几了。
年纪大的熬不动了,带过去的钱也花得七七八八,有的还在美国犯了罪蹲了监狱,反而要靠当地纳税人的钱养着。
从当初的 “招财宝贝” 变成了如今的 “财政包袱”,这时候把人送回中国,既甩掉了养人的成本,还能反过来卖个人情,换取中方在禁毒、打击电诈等领域的配合,算盘打得不可谓不精明。
可天底下从来没有只占便宜不吃亏的道理,好处全让美国占尽,烂摊子全推给我们,世上没有这么便宜的买卖。
这些外逃人员我们必须接,腐败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这是我们一以贯之的坚定立场。
但账必须算得明明白白,这些赃款不是凭空变出来的,要么是国有资产,要么是普通百姓的血汗钱,凭什么让美国白拿十几年的收益?按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成员国有义务追缴并返还腐败犯罪涉案资产,这是白纸黑字的国际义务,根本不是我们提出的过分要求。
有人会说,之前不是也有赃款追回来了吗?确实,开平案最终追回了 20 多亿元人民币的赃款,但这是中方办案团队十几年持续争取的结果,不是美国主动慷慨退还的。
而且追回来的只是本金的一部分,这么多年产生的利息、房产增值、投资收益,大多都留在了美国。
我的判断是,如果真把这么多年的增值收益全算上,美国实际截留的好处,远比退回来的本金多得多。
再看今年以来的中美执法合作,禁毒、打击跨境电诈这些美方有切实需求的领域,双方推进得确实很快,也捣毁了不少窝点、抓获了一批嫌疑人,成果是看得见的。
可一碰到追赃这个核心问题,美方就开始避重就轻,只谈遣返了多少人,绝口不提赃款怎么返还。
这种选择性合作的套路,说白了就是对自己有利的就往前冲,对自己没好处的就往后躲,本质上还是精致的利己主义在作祟。
我始终认为,真正的反腐败国际合作,不能只做表面文章,不是送回几个没了油水的人就算有诚意。
要谈合作就拿出实打实的态度,先把这么多年外逃人员带过去的资金底数摸清楚,购置的资产、产生的收益一笔一笔列明白,该返还的全额返还,该追缴的全力追缴。
如果只想着甩包袱、换筹码,把遣返当成博弈的工具,那这样的合作从根上就走偏了。
反腐是全人类的共同议题,不该成为大国博弈的筹码。
美国一边在国际场合喊着全球反腐的口号,一边攥着别国的腐败资产不肯松手,甚至把腐败分子当成牟利的工具,这本身就是对国际法治的讽刺。
我们从来没有关上合作的大门,也愿意和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国家开展务实的追逃追赃合作,但前提必须是平等互利、尊重规则,不能一边占尽便宜一边还端着架子。
总而言之一句话,人我们可以接回来依法审判,这是我们的主权和底线,但想空着手把人甩过来就了事,门都没有。
要谈遣返,先把赃款连本带利算清楚、退回来,这才是合作该有的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