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网传广东东莞一男子网约女子进行有偿交易,因对方中途终止服务、拒绝退款引发争执。男子情绪失控掐伤对方脖颈,女子趁机报警,该男子最终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两年六个月。
法院最终敲下法槌,被告席上的何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案件从东莞警方接到吴某报警的那通电话算起,到司法程序走完,前后没有拖泥带水。
真正把何某推到被告席的关键一环,是吴某颈部伤情鉴定的那纸结论,轻伤二级。
这个等级依据的是2013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对颈部软组织挫伤、颈部器官损伤有明确的分级尺度。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对故意伤害罪写得清清楚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何某掐压吴某颈部这一动作,正好落在这一档量刑幅度之内。
把时间往回拨到2025年7月10日凌晨四点多,四十岁的何某在东莞一处出租屋里翻来覆去睡不着。何某只念到小学没毕业,多年来靠体力活维持生计,身上带着长期劳累留下的疲惫。
何某掏出手机点开“附近的人”,想找个陌生人说说话,很快锁定了头像看着还算年轻的吴某,两人加了好友,聊了没几句就把话题拐到肉体交易上。吴某开口要五百元,何某没有多犹豫,直接转账过去,按着地址找上门。
到达吴某住处已经是清晨六点前后,吴某本就一整晚没休息好,中途喊累叫停,任凭何某表示再加三百元也不松口,径直准备换衣服睡觉。
何某觉得钱花了、路白跑,脸色一沉提出退款,吴某坚持自己已经尽力,钱不退。两个人从争几句演变成对峙,何某的手一下伸向吴某脖子,用力一掐,吴某喘不上气脸憋得通红。
何某意识到情况不对松了手,吴某抓住这个空隙冲出房门反锁,一路跑到安全的地方拨通了110。当天下午一点,东莞警方在吴某家中把何某抓获归案。
这起案子里的两方,其实都没能站在法律安全的一侧。何某与吴某以五百元约定发生性关系,本身就撞上了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012年10月26日经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该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至第三百六十二条还对组织、强迫、协助组织、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一系列涉黄行为规定了严厉刑罚,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公安部2014年2月部署开展的为期三个月集中打击整治涉黄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就查处涉黄案件数万起。何某即便没有出手掐人,同样要面对治安处罚这一关。
一场深夜的荒唐交易,最后换来两年六个月的实刑。何某从贪一时之欲,到失手掐人被追究故意伤害罪,路径其实一步没绕。
执法与司法环节的每一次动作,都在提醒普通人一个朴素的道理,法律的红线不是摆设,越过去要付的代价,远比手机屏幕上那点冲动昂贵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