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抽身离场,寄生敛财物业留下来,长期掌控小区公共空间、配套设施、经营性资源。
一句话概括:开发商走了,蜂箱还在。
小区这座蜂箱,是全体业主倾尽财力买下的固定资产(业主公共权属。
业主公共收益如同蜜蜂,定居于此无法轻易迁徙。本属于全体业主的经营性收益,如同蜜蜂产出的蜂蜜;物业作为看管者,本该尽心维护蜂箱,现实里不少主体却一边向蜜蜂收取看管费用,一边截留蜂蜜。
想要更换看管者,组织门槛极高,蜜蜂难以抱团突围。
抛开时代外壳,运用同一律审视,不难发现:旧时地主掌控土地,失范物业掌控“蜂箱”。载体形式更新,依托刚需生存空间、双向收割、封锁选择权的敛财底层架构,高度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