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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已经被二次剥削 ①是一次性承接高价房, ②是长期承受强加的物业费 这两次

小区业主已经被二次剥削
①是一次性承接高价房,
②是长期承受强加的物业费
这两次都是“”越俎代庖,哥给你娶媳妇”的套路
1.哥建房,钱你掏,房价开发商说了算。
2.哥找人打扫卫生,顺便把水电电暖,国家防汛,防火,电梯,治安一并管上。
哥说了算,签“前妻合同”,你掏钱。



通俗比喻解析
“哥(开发商)把媳妇(小区)拿下,最后却让兄弟(业主)出钱养护”,形象描述现状:
开发商完成卖房之后抽身离场,小区后续运维成本、物业费负担全部转移给业主;业主被动承接前期物业,前期合同到期后,想要更换物业连门都没有,纵使成立了业委会上面要求整改,下面反对意见太多,干不了半年就休克了。
✅ 问题出在哪里?
①事实上从制度上剥夺了业主的消费自己权。
手段是打包式捆绑消费一一哥给你预定,只剩掏钱卖单的权力
②制度上业委会无收费权,像单位的工会一样,名存实亡,聋子的耳朵摆设。
《民法典》明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但同时赋予业主终极权利:业主大会成立后,有权表决解聘物业公司、自主选择服务方式(业主自治/选聘新物业)。
前期物业属于房屋出售阶段的过渡安排,并非永久绑定,业主拥有解除选择权,这也是推动赶走物业、业主自治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