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河北南宫市:假农药致百亩棉田绝收,农民损失谁来担?
河北省南宫市王道寨乡邵固村村民张某强近日向媒体反映,其承包的200亩棉田因使用假农药导致大面积绝收,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万元。然而,面对这一恶性事件,南宫市农业农村局仅对涉事农资店作出行政处罚,未推动刑事立案及农民赔偿问题,引发群众强烈不满。
百亩棉田绝收,假农药“早产”露马脚
2026年,张某强在“福生农资”农资门市购买了河北奇特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吡蚜酮·硫丹”农药,用于防治棉田虫害。然而喷洒后,棉花出现大面积枯萎死亡。经“南宫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农药实为“福生农资”自行生产销售的假冒产品,其生产日期存在明显篡改痕迹——送货单显示购买日期为2026年5月12日,而农药瓶身喷码却标注为“2026年7月20日”,属于典型的“早产”假药。
“200亩地几乎绝收,前期投入的种子、化肥、人工全打了水漂。”张某强手持农药瓶和检测报告痛心疾首。据估算,此次损失超过20万元,而“福生农资”仅以“进错货”为由搪塞,拒绝协商赔偿。
农业农村局“以罚代管”,刑事案件降格处理
事发后,张某强向南宫市农业农村局报案。该局介入调查后确认,涉事农药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且生产日期造假,遂对“福生农资”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然而,对于张某强提出的刑事立案及赔偿诉求,农业农村局以“案件已结案”为由推诿。
“制造销售假农药是刑事犯罪,农业农村局凭什么不移交公安?”张某强质疑道。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及《农药管理条例》,生产销售伪劣农药致重大损失的,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南宫市农业农村局仅作行政处罚,未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食药环侦部门,涉嫌“以罚代管”、降格处理。
专家呼吁:严惩涉农犯罪,保障农民权益
河北农业大学植保专家指出,假农药不仅直接导致农民减产绝收,更可能破坏土壤生态,危害食品安全。此类案件若仅以行政处罚了事,将纵容不法分子继续作恶。
法律人士也表示,农业农村部门作为行业监管主体,有义务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南宫市农业农村局的行为涉嫌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可能面临问责。
目前,张某强已准备向南宫市纪委监委及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递交举报材料,要求彻查“以罚代管”背后的失职渎职问题。此事件再次暴露基层农业执法中“重处罚、轻追责”的痼疾,如何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仍需相关部门深刻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