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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大胆!”浙江宁波,女子购买一套别墅,花费了935万元装修,可她还没入住,却

“真是大胆!”浙江宁波,女子购买一套别墅,花费了935万元装修,可她还没入住,却意外发现自己的房子,成了电视剧里女主角的住所,屋内还一片狼藉,女子找剧组讨说法:房子我不要了,你们必须按全价赔偿给我!

这事发生在宁波慈溪。林女士花将近3000万买下一栋建筑面积820平方米的豪华别墅,地面四层加地下一层,光酒窖就有200平方米。

别墅是精装样板房,欧式装修相当奢华。买完之后林女士一直在杭州工作生活,2015年11月把钥匙交给物业托管,让物业帮忙定期通风采光。

结果2019年9月,她在家里看电视,猛地发现电视剧里女主角住的房子跟自己家一模一样。

女主睡在她的主卧床上,男主坐在她的客厅沙发上,餐厅、厨房、地下室、楼梯全都有镜头,全剧涉及她家别墅的场景多达60多处。她当场就懵了。

跑回别墅一看,更气人——电梯损坏启动不了,指纹锁坏了,奢侈品丝巾和地毯全部污损,家具磨损严重,装饰画、投影仪、餐具不翼而飞。自己花大价钱装出来的家,被人当片场用了个底朝天,东西还少了。

她找物业对质,物业负责人拍着胸脯说“绝对没有,房子被私下拿去使用是绝对不可能的”。等她拿出电视剧截图,负责人立马支支吾吾说不清了。

后来一查,进去拍戏的不止一家。

先是《我和我的儿女们》——宁波影视出品的一部主旋律电视剧,2017年底到2018年初在她家拍了7天。紧接着还有一部《大约是爱》,2018年1月也跑进去拍了,把别墅当成了剧中男主的家。

两个剧组,上百号人,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进出出。

剧组那边怎么说?宁波影视的律师说他们是“正儿八经的大剧组,不会做所谓‘擅闯’的事情”。

按他们的说法,外联制片先以看房客身份跟物业联系进别墅拍了内景,导演看了说“OK”,然后剧组拿着宁波市相关部门的介绍信,跟开发商沟通之后就进去拍了。

剧组认为自己属于“善意第三人”,以为那还是开发商的样板房,开发商有权处置使用权。

物业这边更乱。

前期物业是宁波新上海国际物业,2016年底撤了。2018年7月之后换成宁波吾同物业接手,中间有一年半的空档期。

到底谁把钥匙交出去的,两家互相推。开发商宁波相原和景房地产公司更绝,直接烂尾跑路了,2020年5月被市监局列为经营异常,之前还被法院6次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林女士2019年11月给剧组和播放平台寄律师函,全部被拒收。没办法,只能告。她把物业、两家电视剧的出品方、播放平台全告了,索赔300万,还要求电视剧下架或删掉所有涉及她家别墅的镜头。

2021年2月28日,宁波慈溪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两家影视公司未经房主同意进入别墅拍摄并造成损坏,判他们赔偿财产损失和房屋占用费,加起来40多万。但法院驳回了林女士关于侵犯隐私权的200万赔偿诉求。

理由是这套别墅买之前就是样板房,结构、装修、物品摆放早就公开过,林女士买下后也没改动,里面没有能反映她个人身份和私密信息的物品。

林女士不服,上诉了。二审的核心争议还是那个问题:样板房被私人买下之后,就算没住过人,到底算不算有隐私权。

她的律师说得很直白——毛坯房就是个建筑体,不构成隐私;但这是装修好的样板房,林女士买下来就说明这种装修和设计是她认可和喜欢的,即便没住,也是她“个人所有的私人财产”,怎么可能跟人格没有关联。

被告那边坚持认为没住过就不具有人格化。法官在庭审时也问了一句:如果是毛坯房,你觉得构成侵犯隐私权吗?

说实话,这个案子最让人恶心的地方,不是赔多赔少的问题,是这帮人从头到尾没把别人的房子当回事。

物业拿着业主的钥匙,未经允许把房子租出去拍戏赚钱;剧组明知道是私人住宅,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进去折腾;开发商人都跑了,留下一堆烂摊子。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有理,就是没人觉得应该先问问房主同不同意。

林女士气的不是那几十万赔偿,是她的私人空间被人当公共场地随便用,自己还被蒙在鼓里好几年。看剧看到自家床上躺着别人,这种感觉换谁都受不了。

她说“房子我不要了,你们按全价赔”,这话听着极端,但背后是彻头彻尾的愤怒——你花几千万买的房子、几百万装出来的家,被人当片场折腾完还一片狼藉,搁谁谁不炸?

这个案子从2019年闹到2021年一审,再到二审,前前后后折腾了两年多。一个房主被侵权,不仅要自己花钱请律师打官司,还要跟物业、剧组、开发商、播放平台挨个掰扯。

而侵权的一方,照样拍他们的戏、播他们的剧,该赚钱赚钱,最后赔点钱就完事了。这个成本,对普通人来说太高了。

房子是你的,钥匙是你交出去的,但你不在的时候,它还是不是你的?物业有没有权力替你做主?剧组可不可以因为“不知情”就免责?这些问题不搞清楚,今天被占的是林女士的别墅,明天被占的可能就是任何一个人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