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悬赏50万元的狗,仅收取代养费用500元,结果狗主人在寻狗视频下造谣称小狗被人抱走不想还等。男子起诉要求狗主人支付悬赏报酬5000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法院判了!
起因是在2026年2月,小赵在户外捡到一只狗,原地等了一阵后就把小狗带回家,同时发布犬只图片,全网寻找狗主。此时,狗主小刘也发布寻狗启示,说自己家狗在公园附近丢失,并且悬赏50万元。
后来,两方通过第三人联系上了,约定去小赵老家周口去接狗。最开始,很是不愉快,达到报警的程度。小赵的口径是对方没带狗证,狗丢失的地点和他找到的地点也不符,为了对狗和狗主人负责,不能把狗给小刘;小刘一口咬定对方是想要悬赏报酬未果,才拒不归还。
后来在警方的调解后,小赵将犬只还给小刘,小刘支付代养费用500元。
本来这事儿就应该告一段落了,但是有人在悬赏视频下询问小狗是否被找到,小刘却留言“被人抱走不想还”“狗没出小区不想深究”等等。
小赵看到火冒三丈,觉得有被冒犯到,既然你说我图你的悬赏金,那我就坐实吧。于是,一纸诉状就把小刘告上法庭,称其侵犯到自己名誉权,要求对方支付悬赏金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虽然小刘网络回复超过客观陈述寻狗经过,言论确实不当,但是因为没有披露小赵的个人信息,达不到名誉严重受损的程度,不构成名誉权侵权,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小刘当时发布寻狗启事还公开悬赏,承诺报酬具有法律效力。而小赵并没有主张公告上50万悬赏金,仅要求支付5000元,非常合理。因此,法院依法判决小刘支付小赵悬赏金5000元,扣除代养费500元,支付4500元。
这件案子也算给所有人好好上了一课。悬赏启事一旦公开发布,就具备法律效力,许下的承诺不能随便反悔。本来一场善举可以圆满收尾,偏偏狗主人随口造谣抹黑,把小事闹上法庭。小赵没有狮子大开口索要五十万巨款,只是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网络发言不能随心所欲,许下的承诺要兑现,说话更要讲证据,别因为一时赌气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