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情仇一房子斩断了亲情(接昨天)
妹妹刘丽把母亲接来住,反手把老家房卖掉,卖房款也就让她挥霍掉了。等母亲待在刘丽家时间长了,刘丽便露出了本性,对母亲不但照顾不上心,还把母亲当免费保姆来使唤。开始,母亲还忍着,觉得老家房子都没了,也没地方去。到后来,实在忍受不了了,便趁刘不在家时,悄悄给刘美打电话诉苦。
刘美见母亲这样,使给刘丽打电话,在电话中训诉了刘丽的做法。刘丽这时有点死猪不怕开水烫了,说自己照顾母亲两年了,也轮到姐姐照顾了。当问老家的卖房款时,刘丽就会说都给母亲花了。刘美又想接母亲去省城,母亲说什么也不去,还说反正老家没了,就是死也要死在刘丽家。
刘美看都说不通,便在老家县城给母亲买了一套房,面积不大,两室一厅。经过装修后,刘美便把母亲接到这个单元里,让母亲自己在这儿生活。刘丽见姐姐给母亲买了房,也不再说什么,母亲搬过去自己还省心了。
又过了有半年,刘丽儿子不知怎么借了网贷,手中没钱还不了了,便又把主意打到姥姥的房上。他骗姥姥拿房产证做抵押货款,姥姥说这房是刘美的,不是自己的,最后也没抵押成。刘丽知道房子写的是姐姐的名,又不高兴了。她心想,不是说给母亲买的吗,怎么不写母亲的名呢?
今年清明,姐妹俩去给父亲上坟,又碰到本家叔叔。本家叔叔让她俩去家中吃饭,她俩答应了。饭桌上,叔叔夸了刘美几句,也埋怨刘丽几句。刘丽站起来对叔叔说:“姐姐就是沽名钓誉,一点不实在,骗人还落个孝顺的名。”刘美愣住了,叔叔又问怎么回事。刘丽又说:“姐姐说是给母亲买房,可房产证上写的不是母亲名,写的是姐姐的。这哪里是给母亲买房,这纯粹是给自己买了房。母亲住进去也没产权,在外姐姐还落了个给母亲买房孝顺的好名声。”
叔叔像看傻子一样看着刘丽,说:“无论写谁的名,现在你母亲是否住在里面安享晚年?再说了,你若不卖老宅子你姐能买房?”
刘丽还是犟着说:“既然说是给母亲买房,房本就该写母亲的名。否则,就不能叫给母亲买房。”
刘美这时接了一句话:“我花我的钱写我自己的名字一点毛病也没有吧。这也省得有人骗母亲办抵押贷款什么的,也省了以后继承的麻烦。因为,这房就是我的,我买了就是给母亲住的,就是让母亲安享晚年的。”
刘丽见都不向着她说,也不再狡辩,吃了饭,不高兴地走了。刘美也对叔叔说:“这是有母亲在,若没老母亲了,与刘丽也就断亲了。”
你们说,说给母亲买房就必须写母亲的名字吗?还是刘丽另有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