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杰医生被判了!原因是接诊了一个2岁半的患儿时漏诊疾病,导致患儿死亡,引发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现在,大家围观韩杰医生这个事情,主要就是韩杰被判刑了,这个处罚重不重?
这韩杰医生不是第一个医生接触这个小患儿,也不是最后一个医生接触这个患儿。
韩杰医生自己也觉得委屈。
那到底他委屈不委屈呢?
我们看看这个事件。
2024年2月15日,2岁半的孩子出现腹胀不好受。
2月16日,孩子呕吐,家属带着孩子去了当地三甲医院,诊断为胃肠型感冒开药,开了药回家观察。
2月17日凌晨3点,孩子呕吐物带着血丝,奶奶和爸爸把孩子送到第五医院,韩杰当班,接诊了这个孩子。
拍片诊断为肠梗阻,住院治疗,予抗感染,补液保守治疗。
2月17日8:50分,家属找到韩杰医生,说孩子仍旧腹胀呕吐。
韩杰医生说药效未到 ,属于正常情况。
2月17日8电 韩杰交班下班。
2月17日13时,孩子病情恶化,疼痛难忍,家属找医生无果 ,后来,找到另一个医生 建议转院到江西儿童医院。
2月17日下午16:20,在转院的过程中,孩子心脏骤停,抵达省儿童医院抢救。
下午17:51分,孩子没有救过来。
死因推断,嵌顿性腹股沟斜疝,肠梗阻,感染性休克,到多脏器衰竭。
孩子走了,最难过的就是孩子的父母和亲人。
他们很难过,所以他们要求医院赔偿,要求医生负责。
这个事情发生了,这追究责任也是应该的,不管是医院还是医生,谁的错误就是谁的错误,都应该承担责任。
这一点没有什么可以回避的。
那追责的边界又在哪里?
韩杰医生争论的观点。
孩子急诊的时候在凌晨,当时环境嘈杂,B超室里没有医生,所以检查的时候有漏诊。
2月17日8点,韩杰医生已经交班下班回家,后续孩子的病情,他不知道,也没有收到医院通知。
当时,韩杰医生快下班,和同事交接班的的时候,和上级医师给患儿查房也未提异议。
这个孩子从凌晨到急诊,又到转院去省儿童医院,在医院里只停留了10个小时。
孩子去世后,也没有尸检,死因情况仅仅是临床推断
这里面的关键点是:未做腹股沟区体格检查,病例无相关记录,漏诊嵌顿性腹股沟斜疝。
这里面还有一个插曲,家属询问专家会诊,韩杰说专家会诊需要5000元,家属拒绝了。
这个事情发生后,医院方承担85%的责任,赔偿146万元。
韩杰医生被警告,暂停执业6个月,被刑事拘留,判刑。
韩杰医生被警告, 被暂停执业,大家都觉得他这个惩罚是应该的。
可韩杰被判刑 ,这个事情在医学界激起了寒意。
大家议论的就是这个误诊,到底罚的重不重?
网友说:医生也不是神,十年没见过的病,凭什么要求他在凌晨3点,单兵值班时,必须一眼识破?
是啊,儿童的看诊不容易,他们太小,不会表达自己的情绪,不知道哪里疼, 只知道不舒服就哭。
这对于儿科医生就是一直考验。
如果那些少见的病历,从没有见过的病历,这关键时刻,对于儿科医生就是一种折磨。
他们太难了。很少见过的稀罕病,医生很难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
嵌顿疝也许在大医院常见,可是,在小医院,有的医生一辈子都没有见过。
这没见过就约等于不存在。
所以,韩杰医生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这个病。
为什么有的病需要很多科室会诊?
这就说,有的病 有的医生拿不准,所以让更多的医生参加进来会诊,看的更清楚,人多力量大,见得多才能看的广。
这人没有了,漏诊变得不可原谅。
其实 ,这个事情不光有韩杰,还有很多人参与进来。
先是韩杰误诊,凌晨三点,没有第一时间发现病情,八点,上级上班查房,也没有第一时间补救。
白天,孩子继续补液治疗,等发现孩子不适感严重,又着急忙慌的转院。
这很多因素,造成这个结局。
可是,在追责的时候,除了医院,韩杰首当其冲 ,压力全给了他一个人。
有网友给韩杰喊冤:你本科5年,规培3年,把8年青春奉献给了医学,面对大把的病人,医闹,医保科,DRP付费,病历,各项考核。最后因为别的医院检查没事,到你医院,因为你没查体,没落实到制度,给你判了刑。
其实,这里面有首诊医生负责制,但是8点他下班了,后续是他的同事继续接管。
后续治疗团队的观察和处置,他们是不是也有责任?
家属在这场事件中,也有责任。
家属选择自行转院。
在转院的过程中,病情恶化。
这个因素是不是也应该考虑进去,不容忽视。
我们不是为韩杰推脱责任,他的责任他领着。
他确实做错了,这漏诊成立,医院赔偿,个人受罚。
这么做既是对家属的慰籍,更是对医护人员的惩戒。
当医生不容易,当一个合格的医生更不容易。
如果你是急诊医生,接诊一个病号,住上院了,打上针了,第二天上级查房了,也默许你的治疗方案了,你下班了,几个小时后,病人出问题了,这个责任应该谁负责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