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科或产科这类高风险的科室,医生大约每6年就会遭遇一次诉讼。虽说官司打到最后,其中70%的案件的原告会撤诉或是医生胜诉,但辩护费用十分高昂,而且一旦医生败诉,陪审团裁定的赔偿金额平均高达50万美元。因此,普外科医生一年要支付3万~30万美元不等的医疗事故保险金,数额大小取决于他们所在州的诉讼惯例,神经外科和产科医生还要在平均金额的基础上多支付50%。对大多数医生来说,这种体制是很不合理的。提供医疗服务是有难度的工作,各种错误都有可能发生,无论哪个医生也无法避免犯一些严重的错误。因此,官司败诉就要支付6位数的赔偿,对医生们来说算是最为恶毒的惩罚,对那些实际上并没有犯错的人而言尤其如此。似乎每个医生都有过不可思议的官司经历。我的母亲是小儿科医生,有一次她被人起诉,是因为她曾给一个两个月大的健康婴孩做了一次例行检查,然而一周后,那孩子突发婴儿猝死综合征而死亡。虽然该病的典型特征就是发生时毫无预兆,婴儿的父母却指控她本应阻止婴儿死亡。我的一个同事曾为一位妇女实施过手术,清除了胰腺的癌细胞,挽救了她的生命,结果几年后却被起诉,理由是患者的手臂开始持续性疼痛。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那位患者把疼痛归咎于术后恢复期间通过静脉注射的钾元素(术后补充钾元素是为了刺激人体肌肉的正常收缩)。我自己也经历过一次莫名其妙的诉讼。1990年,我还是个医学院学生,当时正站在拥挤的公车站台上,一位年纪很大的老太太绊倒在我脚下,肩部骨折。我给她留了自己的宿舍电话,希望她能打电话告诉我她的情况怎么样。结果她把号码给了律师,当律师发现那个电话号码属于医学院时,就企图从医疗过失的角度指控我,说我在试着帮助老太太的时候没能诊断出她的肩部骨折。(一个法警在我上生理学课时给我发了传票。)事实很明显,我只是个入学刚一周的医学院新生,也没有对老太太采取过任何治疗措施,所以法院没有受理这宗官司。接着,律师又对我提出起诉,宣称我骑着自行车碾过他的委托人,要求赔偿50万美元。我根本没有自行车!但为了证实这一点,我花费了一年半的时间,还有1.5万美元的律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