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方关于使用无人地面载具的反馈
作者:Dmytro Putiata
1. 使用UGV前,须先通过无人机侦察行进路线,以评估其可通过性。UGV相对容易卡陷。不可像指挥坦克或步兵战车那样直接指令其朝某一方向行进,这种做法极有可能导致该无人载具损失。
2. UGV主要用于牵制行动。为实施机动,小组可从第二方向发起打击。即使UGV对敌方据点并不构成实质威胁,敌方仍会始终向其射击。配备机枪的UGV无法消灭堑壕中的士兵。配备AGS-17自动榴弹发射器的UGV弹药基数有限,无法长时间参与战斗。由于缺乏高价值目标,敌方无人机操作员仍会试图摧毁UGV。这一特点使其可用于引导己方FPV无人机对自身位置实施打击。
3. 条件允许时,UGV将由货运车辆运送至尽可能靠近发射点的位置。
4. UGV故障率很高。需大量储备备用电池和操控天线。
5. 一部UGV由2–3人组成的作业组操控。
6. 与对操控指令几乎即时响应的模拟信号FPV无人机不同,UGV的响应可能存在延迟。UGV操控系统采用数字信道,时常引入此类延迟。
7. 需使用无人机伴随UGV运动。地面视野通常不足以满足UGV操控需求。
8. 与无人机一样,采用无线电信道操控的UGV需要安装操控天线并使用中继器。
9. 有一种实施方式为:UGV通过光纤前出,返回时借助无人机进行操控。之所以还需要这种可从无人机对UGV进行操控的冗余控制系统,是因为UGV所布设的光缆质量可能较差。这尤其会导致其行进200米后图像信号丢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