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上海,一女子在餐饮店点了一份折后23块8的咖喱饭,扫码付款后瞄了一眼账单,却发现是24块整。问店员,对方一句“收银机自动取整”说得轻巧,好像两毛钱不是钱。女子没被糊弄住,坚持要个说法,最后店员不情不愿退了两枚一角的硬币,递过来时嘴角还带着那么点笑,像在说“至于吗”。女子把这经历发到网上,很快引起关注,市场监管部门也介入调查。网友怒斥:两毛钱是小事,但规矩是大事。
据悉,2026年7月21日,谢女士拖着加完班的身子,走进了公司附近一家餐饮店,店面不大。
她常来,知道这家店晚餐时段有折扣,便熟门熟路地点了一份原价二十八块的咖喱饭。店员在收银机上按了几下,告诉她:“二十四块。”
谢女士没多想,掏出手机付了钱。等餐的间隙,她下意识地翻了翻手机里的支付记录,心里那根弦忽然绷了一下,不对,晚餐八五折,二十八块打八五折,应该是二十三块八毛才对,怎么收了整数二十四?
她拿着手机走到柜台前,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和:“你好,这个价格好像不太对,我这份饭折后应该是二十三块八,怎么收了我二十四?”
柜台后的店员低头看了一眼收银机屏幕,脸上没什么表情,语气甚至带着点理所当然的平淡:“哦,这个啊,我们收银机是自动取整的。”
自动取整。这四个字从店员嘴里说出来,轻飘飘的,像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件事。可谢女士心里那点疑惑瞬间变成了一股说不清的恼火。
她不是在意那两毛钱,是觉得这件事本身荒诞,多收两毛钱,这“整”取得倒是方便,可凭什么?
她盯着店员,声音不高,但语气已经冷了下来:“机器是死的,人是活的。这机器既然能设置成自动取整,那也就能设置成不取整。你们这样多收了多少人的钱,又有多少人压根没发现?”
店员被她问得一愣,大概是没想到一个顾客会因为两毛钱较真到这个地步。他眼神闪躲了一下,嘴里嘟囔着要打电话问问老板,转身走到后厨门口,拿起手机拨了个号。
谢女士站在原地,旁边等餐的另一个顾客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柜台,没说话,但眼神里有点意味不明的打量。谢女士没理会,她就站在那儿等着。
过了几分钟,店员挂了电话走回来,脸上的表情有点无奈,也没再多解释,直接从柜台下面的零钱盒里翻出两枚一角的硬币,叮当两声放在台面上,推到她面前,说道:“行,退你两毛。”
那语气,好像是施舍,又好像是嫌她小题大做。谢女士拿起那两毛钱,心里没有半点“维权胜利”的喜悦,反而更堵得慌。
她注意到,店员放下钱之后,嘴角似乎动了一下,像是一个没来得及展开就被压下去的笑,那笑里有几分不以为然,几分“至于吗”的轻慢。
就是这个细微的表情,让谢女士彻底火了,回到家,她把这事儿发到了网上。
目前,市监局已经介入调查。
有网友说,自己也在类似的小店遇到过“反向抹零”,几毛钱的事,大部分人都懒得计较。
有网友说,这不是钱多钱少,是商家吃相难看。
还有人说,就该较真,不较真他们更肆无忌惮。
较真,这个词在日常生活里常常被误解成斤斤计较。可仔细想想,那些被悄悄抹掉的零头,那些被习惯性忽略的规则缺口,靠谁去堵?不就是靠那个愿意停下来问一句“为什么”的人吗?
从法律角度,商家以收银系统“自动取整”为由,将消费者应付的23.8元单方面“向上抹零”至24元并收取,这一行为是否违法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商家在标价23.8元的情况下实收24元,多收0.2元,违背了“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且未经消费者同意即单方面执行“向上取整”结算规则,构成不公平交易。
谢女士作为消费者,当场提出异议并拒绝对多收部分付款,正是行使该条赋予的拒绝权。
同时,《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就本案而言,商家菜单及收银系统显示折后价格为23.8元,该价格即为“标价”。实际收取24元,其中0.2元既未在菜单中列明,也未在消费前以任何方式告知消费者,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及“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商家虽然只是多收取了0.2元,金额不大,但只要存在加价行为即构成违法,依法可以对商家处最高5000元罚款。
此外,对于多收取了0.2元,系无合同依据、无法定依据的利益取得,结合《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属于不当得利,谢女士有权要求返还。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