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屋
通常是60x48厘米,一个六分娃娃屋的大小,以此拓宽扩大百倍,把它变成足够盛放下两个成年男子的空间。李明奇像每一户正常人那样生活,准时上下班,坐在凳子上擦鞋,与对门的邻居打招呼,笑起来温和地介绍晚市上买的蔬菜与水果。
这屋子与其他的屋子没有任何的不同,非要说出差异的话,大概是在色调上采用了格外热烈的风格。蓝的墙壁,黄的沙发,高饱和度的壁纸和地毯;初次见到的时候总会被夸很有孟菲斯的感觉,但长时间的居住则是另一种状态。无休止的色彩,带来强烈的视线刺激,继而演变成一种状态,像悬挂在空气中,一片轻飘飘的叶子。呆在这个房间里的时候,李明奇总拥有一种错觉,好像他还在数千米的高空中往下坠落,大气层的摩擦力烧灼着他的脑袋,让耳石暂时失去辨别方向的功能。李明奇在自己的大脑里构建出了另一个时空,让他从天空掉落进那张柔软到让人腰疼的床垫上,墙上的时钟指向下午六点,门会准时被开启,滴答两声。钥匙放到了托盘上,接着传递进来的是庄德增的气味。
他的气味,人的气味,像挥发在空气里带着盐度的海水味,很难形容清楚,但绝不是摆放在柜子里那些昂贵的雕塑品的味道。书架上有一本《爱丽斯漫游奇境记》李明奇在空闲的时分读过几个章节,一直到爱丽丝跟着兔子掉进洞穴里为止。他在床上给自己点了根烟,房门的把手被摁下,很轻微的声响,烟雾的另一头会出现那张总是笑盈盈的脸。
“今天过得怎么样?”庄德增的嗓子听上去有点哑,他斜坐在床边,侧着的身上被黄昏的金色染就了一道硕大的疤,背着光的时候他的瞳孔是一口映不出任何影子的井。他们在一年前搬进这套房子,两个人,一张床,共享一个卫生间和沙发。庄德增有一双非常白皙的手,有时候太过浅淡,在黑暗里看起来就像在皮肤上刷了层薄薄的漆。他被笼在烟雾和黄昏中,梦一般模糊不清,配着轻缓柔和的声调,总会让李明奇混淆现实——他不应该在这里待着,在这个童话故事一样配色的屋子里,过着近乎被安排好的规律生活。
这生活完美得让人心生惊恐,就像被流放的人在地窖里因为烧碳中毒而做的一场梦。李明奇说:“还好。”看着那双手摸上他的脸颊,指腹上是摸牌九留下的茧子,虎口上有刀疤和齿痕;庄德增爱和他玩这套深情的戏码,把一切都搅和成熟透的果泥,甜的香的混在腐烂掉的气味中,只有他永远款款动人,一字一句讲述爱和梦想。他用手指引动李明奇的视线,仿佛那里牵了根无形的绳。庄德增给他定好了一切的标准,几点起床,几点早餐,几点接吻。如果阳光好的话李明奇可以出门做一点他想做的事。比如去研究所里计算他的飞行公式。聊起纸面上的数字总是会让人兴奋,可一旦他提出想要制作一个能够实际推进的飞行器,庄德增的答案永远是不好,不要做,这样的生活就很幸福。
只是相同的拒绝难免让人感到窒息,李明奇将一切归结为这张软得像棉花糖一样的床垫让人难受。他们在清晨的时刻裹着相同的床单,因为整夜的睡眠会让人闻起来有一身的苦涩。晨光如同某种悬而未决的问题混沌在拥抱中,伴随着指针的滴答响,庄德增的手指依序摸过他的眉毛、鼻子、嘴唇。李明奇触手可及,不再是漂浮在水面上的那具安静的躯体。他像自己小时候想象过拥有的那个娃娃,被装在透明盒子里,有一张闪耀的背卡。塑料的手臂,炸毛的脑袋,光裸的身体搭配着三套可更换的衣服。那么小而精致的东西,在其他人的眼里只是拿来互相攀比斗架的工具。
庄德增眨了眨眼,他把脑袋埋在李明奇瘦到嶙峋的锁骨处,那双手臂轻轻地环抱着他。娃娃的胳膊很容易被折断,因为构成他们的材质轻且脆弱,好像只要他轻轻地一用力,那些关节就会被卸下来。他还喜欢用蜡笔在娃娃的躯干上写写画画,而李明奇因为空调的冷风而哆嗦了一下,庄德增的手指抚摸过那些细小的鸡皮疙瘩,想到他曾经因为莫名其妙的害怕而在娃娃身上写下的,自己的名字。那时候笔尖的摩擦力和如今相差不多。他又重新闭上了眼,回想着方才梦中的一切,一座总是灰蒙蒙的城市,一个从几千米上空往下跳的飞行家。而李明奇哪里都没去,他的呼吸像水一样淌过庄德增的胸膛。日子按照规律重复前一天的状态:漂亮的屋子,按部就班的生活,永远不会拥有结局的童话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