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周扒皮都黑!”河南漯河一名旅游管理专业学生,被学校统一安排到电子厂流水线实习,据称不去还会影响毕业。她每天工作约11小时,日薪仅99元,后来在搬运货物时摔倒,造成右膝骨折。受伤后,她独自挪到厂门口才得到帮助。家长垫付1.7万余元医疗费后向学校、工厂等方面追责,却遭到相互推诿。
一张1.7万余元的医疗账单,至今还压在李女士心里,账单背后,是女儿右侧胫骨近端骨折、后十字韧带损伤,以及腿里尚未取出的固定钢钉。
女儿陈丽丽是化名,就读于河南漯河市郾城区第一职业技术高级中学旅游管理专业,她受伤的地方,不是酒店前台,也不是旅游景区,而是河南乐通源德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流水线。
事情从2025年10月开始,学校在家长群里通知,学生将被统一安排到企业进行岗位实习。
李女士称,女儿学的是旅游管理,进厂后做的却是装箱、搬运产品等工作,两者并不对口,她还担心,不参加这次实习会影响女儿顺利毕业,于是尽管心里不踏实,最后还是同意了。
陈丽丽每天早上6点半前到校,再乘班车前往工厂,8点进入车间,通常要工作到20点,扣除吃饭时间,一天实际工作约11个小时,日工资大约99元。
周末没有固定休息时间,请假也得提前到车间当面申请,李女士回忆,女儿有一次发烧、拉肚子,在群里请假没有获批,她只能开车把生病的孩子送到厂里,现场办理请假手续。
学生进厂后,拿到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很有限,按照家长的说法,工厂没有提供工作服和劳保鞋,只发了一件马甲。
流水线上的工作看似简单,但搬箱、转运、长时间站立,本身就伴随着跌倒和碰撞风险,对尚未真正踏入社会的学生来说,安全培训、防护装备和现场管理,不该只是协议里写着好看的几句话。
2025年12月6日,意外发生了,陈丽丽搬运产品箱子时失去平衡,因为担心箱子摔坏后要承担赔偿,她没有松手,右膝重重跪在地上。
她随后自己挪到车间门口,得到一名在场阿姨搀扶。
生产线副线长赶来后,没有立即查看她的伤势,而是让她联系家长;她想请假,又被要求去找线长,最后只能忍着疼走到办公室,再独自挪到厂门外。
李女士赶到时,女儿一个人坐在厂外的马路牙子上,疼得直掉眼泪。当天,她把孩子送到漯河市立医院,也就是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
检查结果显示,陈丽丽右侧胫骨近端骨折,并伴有后十字韧带损伤,随后,她接受手术,在腿部植入钢钉固定,后续还要再做一次取出内固定物的手术。
伤治了,责任却没有很快理清。事后,陈丽丽找到一份写着自己名字的《河南省职业院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协议里写着,实习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实习单位应参照在职员工事故处理方式,并协助保险理赔;学校也应安排指导教师,与企业共同管理、全程指导。
可这份协议上没有三方签字,陈丽丽也表示,自己从未见过协议中登记的校方指导老师。
学校方面先提出通过实习保险处理。保单显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1万元,住院津贴为每天50元,康复、交通、食宿以及家长误工等费用不在理赔范围内。
李女士担心,保险只能覆盖一部分损失,因此一直没有提交全部理赔材料。
她咨询律师后列出一份14.8万余元的赔偿清单,其中包括已经发生的医疗费、护理和误工损失、二次手术费,以及可能涉及的残疾赔偿,但她也说明,如果鉴定结果达不到伤残标准,会删去相应项目。
双方对处理经过各有说法,李女士称,受伤后只有班主任去医院看过女儿,校方指定的实习指导老师和领导没有主动与她沟通。
学校工作人员则表示,班主任、指导老师和校领导曾多次探望,并提出先走保险,保险未覆盖的医疗费和营养费由工厂承担。
如家长提出由三方共同进行伤残鉴定,学校也愿意配合,至于旅游管理专业为何被安排到电子厂实习、协议为何没有签字,校方工作人员回复称“不太清楚”。
郾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在2026年7月15日表示,会继续催促学校与家长联系。报道发布时,陈丽丽仍需拄拐行走,赔偿方案也没有最终谈妥。
她能否构成伤残、后续手术需要多少钱,仍要等待进一步检查和司法鉴定。
这里必须说清楚,她作为在校实习生通常难以直接按照正式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受伤后只能靠一份保险自行承担后果。
我认为,实习首先应该是教学活动,而不是把学生填进企业缺人的岗位。专业完全不对口、每天长时间从事重复劳动,已经偏离了“在实践中学习技能”的本意。
我也认为,这件事不该被简化成“家长要得太多”或者“学生不属于工伤”。赔偿数额可以通过票据、鉴定和法律程序逐项核算,但谁负责送学生进厂、谁安排她从事搬运、谁管理当天的生产线,这些问题不能被一句“先走保险”轻轻带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