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产后抑郁,轻生离世,丈夫带走骨灰,父母去老家找了20多次,苦寻4年也没找到女儿的墓,女婿连个碑都没立。
男方以当地民间旧俗为由,称非正常离世者暂不立碑、墓碑需后代小辈设立,该传统说法无法对抗法律赋予父母的祭奠权利。
女子父母愤怒的把女婿告上法庭,要求给女儿葬在环境好的公墓。女婿却说:你们别打骨灰的主意。
案件进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阶段时,判决中的钱款已经履行,剩下的难题只有一个,刘先生必须告知亡妻小宁的安葬时间和地点。
刘先生发过定位、照片和行走视频,黄老先生夫妇照着路线赶到河北,仍然找不到坟墓。当地村干部陪着在密集坟头间辨认,也只能回答,没有墓碑,必须由知情人现场指认。
执行法官没有立刻安排双方见面。刘先生表示,岳父母曾在节日期间往刘家送花圈,还到工作单位拉过横幅,刘先生担心见面再次冲突。
黄老先生夫妇则认定,刘先生故意不让父母祭奠女儿。双方各有说法,信任已经耗尽,简单下令带路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2021年,小宁与刘先生是高中同学,小宁后来考入上海知名高校读研究生,毕业后留沪工作,刘先生也辞去外地工作来到上海。
两人结婚后生下女儿,双方母亲到上海照料产妇和孩子,期间因生活和育儿安排出现矛盾,2021年8月,小宁因产后抑郁在上海家中自缢离世。
办理后事时,两家关系迅速恶化。刘先生未提前告知岳父母,把骨灰带回河北邯郸老家安葬。黄老先生夫妇此后多次寻找,官司也打了一年多。
刘先生解释,当地习惯由逝者后辈立碑,小宁唯一的女儿仍在襁褓中,民间又有非正常死亡者暂不立碑的说法。黄老先生夫妇不能接受,因为没有标记就无法确认女儿葬在哪里。
执行法官分别与双方沟通。黄老先生夫妇后来改变请求,不再坚持只找原坟,而是提出由父母出资,在县城购买交通方便的公墓。
刘先生起初仍担心骨灰再次被单方转移,最终提出条件,迁入新墓后,黄老先生夫妇不得再迁墓或者隐匿骨灰。经过多轮协商,双方达成一致。
2024年底,徐汇法院执行人员、双方当事人来到河北邯郸,在当地法院协助下找到原安葬处。黄老先生夫妇随后将小宁骨灰迁入县城公墓,并确定了清楚、固定的墓位。
四年的寻找在这一刻结束,刘先生可以继续祭奠亡妻,黄老先生夫妇也终于有了能够长期前往的地方。
类似纠纷并非只有这一起。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布一案,刘父去世后,长子刘甲、小女刘丁和刘母完成安葬,却长期不把地点告诉长女刘乙、次女刘丙。
法院判令三名被告告知墓地位置,理由很明确,家庭成员之间即便有旧怨,也不能单方排除其余近亲属表达哀思。
法律解决的是悲剧发生后的边界,产后心理服务关注的则是悲剧之前。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早在2011年发布的孕产期保健规范中,就要求产后3至7天和28天进行访视,观察产妇精神状态,关注产后抑郁等问题。
发现明显异常时,应当增加随访并指导及时就医。小宁案件留下的教训不是把责任简单推给某位家人,而是提醒家庭和医疗人员,持续失眠、明显绝望、自责和自伤想法都不能只当成情绪波动。
信源:新民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