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结婚彩礼之我见
关于女人结婚要彩礼一事时不时就被推到舆论的颠峰,更有一些因为彩礼引发出一系列让人不快或痛心的事件,令人胆战心惊。
所以这个话题讨论的热度有增无减。突出的是独生子家庭,反对彩礼呼声特高,尤其是高额彩礼更是强烈反对。
而独生女家庭却大相径庭,认为彩礼非但不能取消,而且还要维持一个相当的额度。
两方面各执一词,滔滔不绝,让人听后也觉得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孰是孰非,不好裁判。
作为有儿有女的人,此时站出来说话,可信度公正性应该应该更高些。
笔者认为彩礼绝不应该取消,但是应该有个限度,否则让一些中低收入家庭承受不了,甚至还可能导致棒打鸳鸯的再版,这是谁也不愿看到的。
因为现在的彩礼和过去的彩礼内涵已经发生根本的变化,已经由过去的父母卖女儿换钱贴补家用,演变成如今的彩礼归婚嫁女儿个人所有,娘家父母分文不动,甚至还给添加一些,成为女儿永远的个人储蓄。
这笔钱也应该是女儿婚姻风险的保证金。主要是女人一旦结婚就由大姑娘变成小媳妇,身价一落千丈,现在形势又造就婚姻的极不稳定性,使得离婚率骤升,并且现行法律对女方又不太友好,所以离婚后女人心理上、风俗习惯上、精神上、物质上损失超大,弄不好都有净身出户的风险。
有了彩礼这一储备金或许能解决或减轻离婚后的压力,保证有一定生活生存空间。
同时如果夫妻二人将婚姻进行到底,这笔彩礼钱也是二人和孩子共享的。
综上所述,彩礼必须有,但可以有上限的商榷余地。
另外还有一个不成熟的想法,如果法律上能有这么一个规定,即夫妻二人一旦感情破裂到必须离婚的地步,倘若责任在男方,男方要对女方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并且将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房产补偿给女方一半,那彩礼应该可以少或无有,这样相也应该被女方所接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