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国际海洋法法庭前副庭长图尔克公开发声。他明确指出,参与2016年南海仲裁案的仲裁

国际海洋法法庭前副庭长图尔克公开发声。他明确指出,参与2016年南海仲裁案的仲裁员,并非代表国际海洋法法庭,而是以个人身份参与其中。


2026年7月,国际海洋法法庭前副庭长赫尔穆特·图尔克的一段采访再次引发关注。他明确澄清,国际海洋法法庭并未参与2016年所谓“南海仲裁案”。个别法庭成员只是以个人身份担任仲裁员,不能代表整个法庭。


这句话把一个长期被混淆的概念重新讲清楚了。所谓“南海仲裁庭”,并不是国际海洋法法庭,也不是国际法院。它是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为处理特定案件临时组成的仲裁庭。


案件结束后,这个临时机构的任务也随之终止。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只是为相关程序提供场地、文件管理和秘书服务,并不等于由该法院亲自审理。办公地点相同,更不意味着机构性质相同。


过去一些报道直接使用“国际法庭判决”这样的表述,很容易让普通读者产生误解。听起来仿佛某个常设国际司法机关作出了裁决,实际上,负责审理的是临时组建的5人仲裁庭。


图尔克的澄清并没有讨论每名仲裁员的具体观点。他只是说明一个基本事实:个人曾在某个仲裁庭任职,不能推出其原所属机构参与了案件。法官的个人身份与机构的官方立场,必须严格区分。


当年的仲裁庭组成也一直存在争议。菲律宾选定1名仲裁员后,由于中方拒绝参加程序,其余人选按照附件七的规则陆续产生。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参与了其中4人的指定。


中方从一开始便明确表示不接受、不参与有关仲裁。理由并非简单拒绝争端解决,而是认为案件实质涉及领土主权、海洋划界等问题,超出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


中方还指出,菲律宾单方面启动仲裁,违背了双方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议的既有共识。临时仲裁庭在管辖权和法律适用上存在严重问题,因此所谓裁决非法、无效,也不具有拘束力。


这些年来,个别国家仍不断把所谓裁决包装成处理南海问题的唯一标准。每逢特殊时间节点,它就会被重新拿出来炒作。可反复宣传,并不能消除其程序和管辖权方面的根本争议。


南海问题牵涉历史经纬、岛礁主权和海洋权益,远不是一场临时仲裁能够全部处理的。图尔克也曾指出,司法手段无法解决所有问题,各方政府仍需共同努力,通过政治和外交方式寻找答案。


中国与东盟国家正在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这才是地区国家自己搭建的沟通平台。过程也许需要耐心,却能够照顾各方关切,并把分歧留在谈判桌上,而不是交给域外力量借题发挥。


图尔克这次澄清最重要的价值,不是替任何一方喊话,而是把事实边界重新划清。国际海洋法法庭没有参与,就不该借它的名义增加所谓裁决的权威,更不能利用公众对机构名称的不熟悉制造误导。


南海的和平稳定,最终要靠沿岸国家共同维护。尊重历史事实,坚持直接协商,推进务实合作,比反复翻炒一份争议重重的文件更有意义。真正可靠的规则,应当服务和平,而不是成为制造对立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