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小妾除了满足丈夫的生理需求和生孩子以外,还有另一个变态的作用,是后来有人无意间听长辈说漏嘴才知道的,说那时候小妾有时候是可以被 “送出去” 的,怎么说呢,像是一种交换。
正妻讲究明媒正娶,有法律与宗族身份背书;小妾地位完全不同,多数纳妾文书里,小妾更近似主人的私有财产,人身依附性极强。
简单来说,封建社会奉行男权至上,底层女性没有独立人格,身家命运全部掌控在男性主人手中,生儿育女、伺候夫君,纳妾只是比较普遍的目的,却不是全部。
在古代上层士绅、富商圈子里,互相宴请、拉拢关系、化解矛盾时,送金银绸缎是常规操作,但不少时候,金银之外,赠送小妾,成为一种特殊社交手段,若是朋友之间交好、有求于人,部分富人会把自家小妾当作礼物送出,以此拉近关系。
这种行为被称作“赠妾”。
从汉魏,再到唐宋明清,官僚士大夫群体中,赠送小妾的现象一直存在,但是律法并不鼓励这种做法,可封建时代地方律法执行尺度宽松,有钱有势之人常常无视道德约束。
还有一点古代小妾大多出身贫寒,不少是贫民家庭变卖的女儿、家奴、或是买来的女子,她们没有户籍层面独立的人身自主权,主人拥有处置权,一旦主人下定决心将其送人,小妾几乎没有反抗的余地。
部分场景里,小妾还能充当人情交换的筹码,比如生意上存在利益纠葛、官场想要攀附同僚,直接送礼过于扎眼,赠送貌美小妾,变成隐蔽的交际方式,收下小妾,往往意味着双方达成默契,形成利益捆绑。
并不是所有大户人家都会随意送出小妾,有两类小妾一般不会被转送,一类是已经生下子嗣,得到家族认可;另一类出身不一般,并非普通买来的女子,被当作礼品送出的,大多是没有生育、家世单薄的小妾。
小妾可以被随意转送,本质根源,就是封建制度下女性工具化。
随着时代不断向前,封建礼教体系逐步崩塌,晚清之后,持续千年的纳妾制度开始遭受猛烈抨击。
民国时期,法律持续推动一夫一妻理念,虽然纳妾现象短时间没有彻底消失,但公开赠送小妾的风气快速消亡。
新中国成立之后,正式以法律确立一夫一妻制,彻底废除纳妾陋习,女性拥有独立人格与婚姻自主权,延续千年、将女性当作私产随意转送的历史,就此彻底画上句号。
纳妾这一现象,是旧时代男女地位极度失衡最直观的缩影,女性被简化成生育工具、社交礼品,没有选择人生、掌控自身命运的权利。
而现代文明最重要的进步之一,就是承认每一个人独立的价值,任何人都不能被当成物品随意交易、转送,男女拥有平等的婚姻权利与人格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