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 13 岁的小女孩嗓子疼,找老师请假时被 55 岁的男老师带到房间内,趁小女孩不注意触摸小女孩的身体。小女孩本来想呼救,可是咽喉疼痛发不出声音,直到对方赶着上课,才将小女孩放出来。小女孩事后告诉了妈妈,家人在讨要说法的过程中一波三折,让母亲极为不满。
这事说起来就离谱,女孩本来只是嗓子疼想找颗润喉糖,先后找了体育老师、医务室老师都没找到,最后找上了这位 55 岁的信息课老师。
都 55 岁快退休的年纪,不想着安安稳稳站好最后一班岗,反倒动起了歪心思。他嘴上说得好听,说帮忙点杯奶茶润润嗓子,转头就把人领到了三楼微机教具室的内部休息间。门一关,刚才还和蔼的老师,立马就变了一副嘴脸。
事后家长调取监控,画面看得人浑身发凉。男老师从背后直接抱住女孩,双手往胸部下方摸,又伸去碰大腿,脑袋还紧紧贴在女孩后颈上。
前后进门到出门五分钟,实打实的猥亵行为就持续了三分钟。女孩本来嗓子疼得发不出声,突然遭遇这种事,连呼救都喊不响,只能硬生生扛着,直到对方赶着要去上下一节课,才匆匆把人放出来。
女孩哭着跑出去,第一时间就找了班主任。本以为学校会给自己做主,没想到更寒心的还在后面。
校方既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也没对这个老师做任何停职处理。
事发第二天,这个人还若无其事地站在讲台上上课,甚至在楼道碰到女孩的时候,还凑过来低声求情,说自己家里有老有小,求孩子原谅。
一个五十多岁的成年人,对着 13 岁的受害者求原谅,这话也不知道他怎么好意思说出口。
更离谱的是学校的态度,一开始还跟家长打太极,说什么 “只是手臂之间摩擦了一下,碰了一下而已”,想把这事轻描淡写揭过去。
合着监控拍得明明白白的动作,到了校方嘴里就成了不小心碰到?说白了就是想捂盖子,怕坏了学校的名声,至于孩子受了多大委屈,好像根本不重要。
女孩妈妈不吃这套和稀泥的说法,硬着头皮要求调监控、要正式处理结果。就这么拉扯到事发第五天,学校才终于给了个停职的决定。
可这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孩子的心理状态早就垮了。事发第三天家长带孩子去医院检查,直接确诊了中度抑郁加中度焦虑,还出现了自杀倾向。
女孩朋友圈里写的话,任谁看了都心疼。“死了多好,我再也不用看别人祈求的眼神了”“为什么这种事落在我身上,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13 岁的年纪,本该是没心没肺上学的日子,就因为一次求助,留下了可能一辈子都消不掉的心理阴影。
家长转头就报了警,本想着有监控铁证,怎么也能给孩子讨个公道,结果警方的处罚结果一出来,所有人都愣了 —— 行政拘留 5 天。
没错,就 5 天。
猥亵未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还是利用教师身份、在校园封闭空间里作案,有完整监控证据,最后就换了 5 天拘留。
稍微懂点法律的都知道,就算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来,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最低也得拘留十天。这 5 天的处罚,连法定下限都没到,更别说该不该按猥亵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了。
家属自然不能接受。明明有这么多重加重情节,怎么就罚得这么轻?难道就因为对方是老师,就要网开一面?还是说有人觉得孩子没受到实质性的身体伤害,就不算大事?
可对一个 13 岁的女孩来说,这种屈辱和恐惧,比皮肉伤疼一百倍。
这事闹到网上之后,争议就没停过。有人说学校难辞其咎,不光是师德筛查走了过场,出事之后第一反应不是保护孩子,而是想着捂盖子,这种管理方式,早晚还要出事。
也有人说处罚尺度让人看不懂,铁证如山的案子,罚得这么轻,到底是在保护受害者,还是在纵容作恶的人?
在我看来,这事最讽刺的地方就在这。孩子是出于对老师的信任才跟着走的,学校本该是最安全的地方,结果成了伤害发生的现场。
法律本该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后一道防线,结果 5 天的拘留,说难听点跟走个过场没区别,五天出来啥事没有,换谁心里能平衡?
还有个细节很值得琢磨,教具室这种封闭的内部空间,按理说不该随便让学生单独进去,更不该让男老师单独带女学生进去。学校平时的管理规定,显然就是摆样子的,不然也不会给这种人留下作案的空间。
现在当地警方已经启动了案件复核,教育局也介入了调查,可女孩受到的伤害已经造成了。别说最后改判,就算真的按刑事案件处理,也换不回那个原本开朗的孩子。
我们常说未成年人保护,不能总停留在口号上,也不能每次都等事情闹大了才想起要重视。校园里的师德筛查不能走形式,封闭空间的管理不能留漏洞,出事之后更不能先想着捂盖子。
说到底,该处理的不只是这个作恶的老师,还有当初想着捂盖子的校方管理者。如果连学校都站在加害者那边帮着打掩护,如果作恶的成本低到只有五天拘留,那孩子们的安全,又该靠谁来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