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庆安,当地一名农户发现自家中的 23亩玉米地被人恶意割毁!
农户说大概损失得有三四万元,农户说,现在玉米还没结棒子,正是青苗的时候,结果被人恶意把这些青苗全部割毁!今年的一年收成就没有了!从画面看,这些玉米长势正是好的时候,结果全部被割了,真是太让人气愤了!
这哪是毁庄稼,这是砸人饭碗、断人生路。
二十多亩玉米,从开春播种、浇水施肥,顶着日晒雨淋照料到现在,眼看着就要灌浆成熟,被人一夜之间用工具全部拦腰割断。刘女士粗略算了一笔账,二十多亩玉米绝收,直接损失就是三四万块钱。对城里上班的人来说,三万多块可能不算什么,可对靠地吃饭的农户,这是全家人一年到头的指望。种子钱、化肥钱、农药钱全砸进去了,忙活半年的辛苦钱全打了水漂。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家里就靠着这些地生活”,一句话的份量,比任何数字都沉。
更让人窝火的是,这不是天灾,是人祸。
据潇湘晨报报道,刘女士发现地里情况后说,“村里很多种玉米的,就我家被割了”,她怀疑这不是一个人能干的活儿,像是团伙作案。目前,当地警方已经立案调查,正在走访周边村民、调取沿途监控,排查矛盾纠纷线索,测算农户实际经济损失。
毁青苗这事儿,法律可不惯着。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损毁他人农作物、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不仅涉及民事赔偿,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青苗、破坏生产经营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在类似案件中也明确表示过,青苗的财产所有权可以单独于土地——不管地是谁的,谁种的庄稼,收益权就归谁;故意毁坏青苗且情节严重,就可能触犯破坏生产经营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刘女士家三四万元的损失,已经远超“数额较大”的立案追诉标准,一旦查实,等待嫌疑人的就不只是赔钱的事了。
种地有多难,经历过的人才知道。
从开春播种开始,一株玉米从发芽到长成,中间要浇多少水、施多少肥、除多少草,背后是一年几百天的风吹日晒。眼看就要收成了,却被人一夜之间全部割断,换谁都得崩溃。很多网友在评论区留言,希望警方尽快查清真相,揪出幕后黑手,给农户一个公道。庄稼就是农民的命根子,毁人青苗就是在刨人祖坟。这事不查个水落石出,那些在地里埋头干了一辈子的人,往后连觉都睡不安稳——谁说得准,明天起来自己的地会不会也被人平了?
信息来源:综合参考潇湘晨报2026年7月14日报道(农户刘女士称“村里很多种玉米的,就我家被割了,怀疑团伙作案,警方已立案”),及《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