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LV告完商家告“裁判”,这波操作你看懂了吗? LV又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了。

LV告完商家告“裁判”,这波操作你看懂了吗?

LV又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了。

不是第一次,估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7月1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开庭审理这起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

起因是广东服装经营者黄民耀注册了一个商标,LV向国知局提异议没被支持,不服,直接起诉。

告完侵权商家,转头告行政裁判机关,LV这波维权,属实是“全链条打击”。

先说清楚:这不是LV起诉商家的民事侵权案,而是行政诉讼。

核心就一个问题,国知局那个裁定合不合法。

第三人黄民耀,广东汕头服装经营者,名下两家制衣企业已吊销。

这不是LV第一次告国知局,此前至少5起,3胜2败。

再看LV近年的维权力度:近5年以“路易威登马利蒂”“侵害商标权”为关键词检索,相关风险信息1691条。

茉莉奶白刚被一审判决赔1030万;卖葡萄酒的用了“路易威顿”赔了20万;贵州一酒吧挂了“LV”招牌赔了53万;南京鸭血粉丝店、平价餐吧也被起诉过。

从奶茶到鸭血粉丝,从葡萄酒到餐吧墙绘,LV的维权版图堪称“跨界之王”。

LV为何执着于告国知局?律师点破本质:这波操作是在“为以后商标维权扫清障碍”。

国知局认为LV的四叶花卉商标显著性有限,部分图案包含传统公有纹样,不支持过度扩大保护。

对LV来说,这等于给老花商标上了一道紧箍咒。

如果不起诉、不上诉,这个裁定将永久生效,以后商家都能拿“传统纹样”来抗辩。

所以,LV不是跟国知局过不去,是在跟“商标保护范围被限缩”这件事过不去。

奢侈品的价值不在皮革,在Logo,LV不是在打官司,是在修护城河。

但问题来了。

四叶花卉图案在中国传统纹样中并不鲜见。

把公有元素注册为商标,再以此为由四处起诉,法律上或许站得住脚,观感上却难免引发“文化符号被私有化”的质疑。

商标权是私权,但文化符号是公器,法律的天平不能只偏向一边。

赢了官司,输了人心,这句网友评价正在成为LV需要认真对待的课题。

毕竟,真正的品牌自信,是维权有据,更是维权有度。

欢迎转发、评论、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