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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名女大学生创业借钱还不上,掉进了高利贷的圈套。债主把她关起来,拿公开裸照相

长沙一名女大学生创业借钱还不上,掉进了高利贷的圈套。债主把她关起来,拿公开裸照相威胁,强行侵犯了她。警方立案后,涉案人员被法院依法判了刑。

(主要信源:长沙老刑警揭秘“套路贷”:借几千元为何变成几十万?长沙网警2018-10-30 09:18)

2017年,长沙一名19岁女大学生小龚想要开设网店创业,因资金不足私自借贷9000元作为启动资金。

初入社会的她缺乏风险辨别能力,创业失败后无力还款,这笔小额逾期欠款,成为犯罪团伙精准围猎的目标。

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最终演变为非法拘禁、胁迫性侵、敲诈勒索的恶性刑事案件,彻底摧毁了一名大学生的青春与人生。

小龚债务逾期后,专门盯守大学生群体的放贷人周利主动联系她。

利用学生怕麻烦、重名声、不敢声张的心理,周利通过话术诱导小龚重组债务,原本9000元的欠款被恶意虚增至32000元。

债务大幅暴涨后,小龚彻底丧失偿还能力。

周利顺势搭桥,介绍另一名放贷人谢司晨为其以贷平账,一步步将她拖入精心布置的深渊。

谢司晨针对无抵押物的大学生,设置极具恶意的放贷规则,强制要求借款人拍摄裸照作为抵押。

多重施压之下,走投无路的小龚被迫妥协。

2017年7月31日,她被胁迫签下14.5万元的虚假借条,合同虚设借款、保证金、违约金等多重名目。

放款前,团伙直接扣除利息与家访费,小龚实际仅到手41000元,其中32000元当场划转抵扣旧债,剩余资金根本无法填平债务缺口,从借贷之初就注定陷入无底负债陷阱。

虚假做账、垒高债务只是犯罪的第一步。

2017年8月3日,仅借贷三天后,谢司晨手持小龚裸照,以公开照片、损毁个人名誉为要挟,在长沙县酒店强行与小龚发生性关系。

性侵过后,恶行并未终止,谢司晨在近一个月时间里,长期租赁酒店房间,将小龚变相非法拘禁,彻底剥夺其人身自由。

为逼迫小龚还债,团伙持续进行精神施压与人身控制,扬言将裸照扩散至其亲友、公开张贴,彻底毁掉她的人生。

同时逼迫小龚前往KTV务工,用尊严和人身自由换取还款资金。

学业中断、名誉受胁、人身被困,小龚陷入全方位的绝境。

她强忍压迫暗中等待机会,最终以奶奶过生日为由申请离开,成功脱身之后,在亲属陪同下前往长沙芙蓉公安分局报案,完整揭露了整个犯罪链条的恶行。

该案是典型的专业化套路贷犯罪,团伙作案流程成熟、分工明确,专门针对涉世未深、维权意识薄弱的大学生实施精准诈骗。

犯罪团伙假借正规小额贷款名义,制造民间借贷假象,通过增设保证金、违约金、高额利息等条款,诱导受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

为规避法律风险,团伙走正规转账流水制造足额放款凭证,再通过取现转回的方式掏空资金,形成完整的虚假借贷证据链。

为刻意制造违约,团伙常在还款日临近时故意失联,坐等借款人被动逾期,随后依据虚假合同漫天追责。

受害人无力偿债时,团伙持续引导以贷养贷,让债务几何倍增,彻底锁死借款人的脱困可能。

最后通过隐私威胁、暴力滋扰、非法拘禁等手段施压,甚至借助虚假诉讼逼迫受害人及家属偿债,实现恶意敛财目的。

2018年8月23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实,谢司晨、周利等人的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

主犯谢司晨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三万元;同伙刘旅因敲诈勒索罪,获刑一年四个月,罚金两万元;张龙、邓海兵因参与非法拘禁,分别获刑一年。

一审判决后,谢司晨拒不认罪,以被害人自愿发生关系为由提起上诉,试图逃脱罪责。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双方事前毫无交集,所谓自愿行为完全是裸照威胁、名誉胁迫与人身拘禁下的被迫妥协,被害人无任何自主选择权。

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民间普遍存在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片面认知,不少人认为债务在手便可随意催收。

法律明确规定,债务纠纷仅可通过司法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不存在私力暴力催收的空间。

无论债务是否真实合法,非法拘禁他人、暴力胁迫、性侵侮辱、曝光隐私,均属于严重刑事犯罪。

即便存在合法债权,拘禁他人可构成非法拘禁罪,拘禁期间实施性侵,将叠加强奸罪,多项罪名合并量刑,必须承担严厉的刑事处罚。

这起案件的代价触目惊心。

一笔9000元的小额创业欠款,最终让多名涉案人员锒铛入狱,也让一名年轻大学生承受终身心理创伤,学业、名誉、身心遭受不可逆的伤害。

套路贷的本质,是披着民间借贷外衣的有组织犯罪,专门利用弱势群体的弱势心理精准收割。

当代青少年需摒弃网贷侥幸心理,远离各类非正规民间借贷。

遭遇虚增债务、隐私威胁、人身拘禁等侵害时,需第一时间保留证据、报警维权。

任何讨债行为都不能逾越法律红线,以暴索债、以恶牟利,最终只会得不偿失,亲手葬送自身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