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一21岁小伙和朋友准备玩密室逃脱,但是因人数不够,朋友提议先去酒吧喝酒,于是朋友便又约了自己好友,好友来酒吧后点了酒,小伙随后也来到卡座,好友觉得对方是来蹭酒的,事发后两人发生争执,小伙也不是吃素的,当即开着车撞向了朋友的好友致其当场身亡,事发后,小伙被判死刑,而死者家属又将当晚一起喝酒的全部诉至法院。
说到底,这场悲剧的起点荒唐到令人窒息。就因为卡座上那区区180块钱的酒水,一个觉得被蹭了酒丢面子,一个咽不下这口窝囊气。你骂我一句,我转你钱打脸,成年人的体面在酒精和冲动面前碎得渣都不剩。更让人脊背发凉的是,杨某明明已经离开,却非要咽不下这口气,转头叫上朋友梅某杀个回马枪。这哪是去喝酒,分明是去赌命。
酒吧里的推杯换盏早就变了味,成了互相较劲的战场。最要命的是那个攒局的中间人左某,眼看着两边火药味冲天,居然没能死死按住任何一方。这种酒肉朋友最是害人,只顾着组局热闹,却扛不起半点平息事端的责任。结果呢?刘某把所有的戾气都踩进了油门里,一次冲撞不够,还要二次碾压,那一刻他脑子里哪还有法律,只剩下要把对方彻底毁灭的兽性。
法院判他死刑立即执行,一点都不冤。自首可以从轻,但对于这种视人命如草芥的恶魔,法律绝不姑息。可笑的是,当初死者家属铁了心拒绝和解,就是要让凶手偿命,不要那份带血的赔偿。如今死刑执行完毕,大仇得报,家属转头又把当晚所有同饮者告上法庭索要民事赔偿。这操作让不少人直呼看不懂,甚至觉得有点不地道。
但情归情,法归法。一审法院驳回了对同饮者的索赔诉求,认定杨某的死是刘某故意杀人直接导致的,同饮者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虽然家属不服上诉,但这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不是只要坐在一张桌子上喝酒,就天然得为别人的极端行为兜底。法律的归法律,不能因为同情就胡乱连坐。
回头看看,这起血案本可以避免无数次。如果左某能劝住,如果杨某能忍下那口气,如果刘某能有一秒钟想起做人的底线。可惜没有如果,只有两个家庭瞬间崩塌的惨烈现实。成年人的世界里,控制不住脾气,就要拿命去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