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哥们也是坚定的原教旨主义者…
坚持认为只有原创才是正道
但是从业十几年来,你会发现事与愿违
本田告双环抄袭,反赔一千多万
飞人告乔丹,人家说那是乒乓球
路虎告陆风,结果也是没下文
我一开始以为是一些法条和司法实践的问题
后来发现,其实是“追赶机制”的问题
毕竟一条赛道上,有人跑的早有人跑的晚
如果跑的早的把路都堵上,就不会有“草根逆袭”,“以下克上”这种叙事逻辑…
尤其是一些卡脖子或者大经济体量的产业,国家维度是需要宽松对待关于“逆向”,“借鉴”甚至是“抄袭”的。
说白了,如果经济基本盘需要借鉴的产品活着,那规则就会让他活着,而如果无关紧要的产业,就会严格按照通用规则执行,茉莉奶白就是这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