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更像刑辩律师的硬工具。
甚至可以说,没有飞机,我可能少办一半异地刑案。
刑事案件最现实的地方就是:
家属在一个城市。
当事人在一个城市。
侦办地在一个城市。
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可能又是另一个城市。
很多时候,案子不是发生在你楼下。
它可能在张掖,在定西,在广州南沙,在深圳,在山西,在一个你临时查地图才知道具体怎么走的地方。这时候,律师只靠微信和电话,是不够的。
有些话,电话里讲不透。
有些材料,远程看不细。
有些节点,人不到现场,节奏就接不住。
比如批捕前沟通。
比如第一次会见。
比如递取保材料。
比如跟家属当面把风险讲明白。
比如一个案子突然有程序变化,你必须赶过去把它摁住。
这时候,一张机票的意义就出来了。
它不是把人送去旅游。它是把律师送到案子真正发生的地方。🔥
一个早班机,可能就是为了下午十几分钟沟通。
一次转机,可能就是为了第二天赶上看守所会见。
一次落地,可能就是为了让家属知道:这个案子不是只停留在电话里。
很多人看律师异地办案,觉得就是飞来飞去。
其实不是。
真正难的是统筹。⚖️
航班时间、落地时间、打车时间、看守所上班时间、公安沟通时间、检察院接待时间、材料打印时间、家属见面时间。
这些东西都要卡。
错一步,可能就错过一个节点。
所以我一直觉得,刑辩律师的专业,不只在文书里。
也在路上。
在候机厅改材料的时候。
在高铁上补会见提纲的时候。
在落地后直接赶去办案机关的时候。
在凌晨到酒店,还要把明天的沟通思路重新捋一遍的时候。
飞机改变的不是距离。
它改变的是刑事辩护的半径。
以前很多案子,太远了,只能说一句:不好办。
现在很多案子,可以多一句:
我过去。
这三个字,对家属来说,其实挺重。
当然,飞得多不代表办得好。
真正重要的是:
你到了以后,知道该找谁。
见到人后,知道该问什么。
不然飞得再远,也只是换个地方坐着。
但如果方向对了,节点对了,人到了,话说准了。
一趟飞机,真的可能改变一个案子的节奏。
所以我说,飞机不是浪漫。
对刑辩律师来说,它是工具。
也是通往战场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