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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一名55岁男子与84岁老太发生关系,竟被老太孙子当场撞破。老太穿好衣服

云南昭通,一名55岁男子与84岁老太发生关系,竟被老太孙子当场撞破。老太穿好衣服后随即改口,称自己是被迫的。孙子立刻通知其他家人,男子随后被警方带走调查。

事情发生在云南昭通水富的一个村子里,那天下午,小伙小罗惦记着家里八十多岁的奶奶,怕她忘了吃饭,就特意赶回家看看。谁知道推开家门的瞬间,眼前的一幕让他血都往头上涌。

一个陌生男人下身没穿衣服,和衣衫不整的奶奶待在一张床上。小罗当时就吼了出来,冲上去就把人拦住了。那男的慌慌张张想穿衣服跑,被小罗死死摁住没走掉。

等老太整理好衣服,浑身发抖地跟孙子说,自己是被这个男人强迫的。小罗一边安抚奶奶,一边赶紧给家里人打电话,家人到了之后直接报了警,警察很快就到现场把男子带走了。

被带走的男子姓曹,当时五十七岁,说起来这人还有案底,之前就因为强奸罪被判了十年,2016 年才刚出狱。这话一说出来,村里人都觉得后背发凉,合着是惯犯又出来作案了。

警方在现场也做了详细勘查,提取了老太撕破的衣物,还带老太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显示下体有充血迹象。不过有个细节比较特殊,现场没有检测出曹某的 DNA,倒是曹某指甲缝里查出了老太的 DNA。

面对警察的询问,曹某一开始还支支吾吾,后来干脆翻了供,说自己根本不是强奸,是老太自愿的,还说事发前一天两人就有过交易,当时给了五十块钱。

这次他本来是想再去找老太,进门之后老太也没拒绝,完事之后老太拿了他口袋里四十多块钱。他还说,要不是老太孙子突然回来,根本就不会有这档子事,是老太怕被家里人骂,才反过来咬他一口,说自己是被迫的。

这话听着好像有鼻子有眼,但放到法庭上就得讲证据。法官挨个核对了所有物证,首先老太衣物破损的位置和她陈述的反抗过程完全对得上,医院的检查结果也能印证她遭受了侵犯。

曹某说的交易,他自己拿不出任何证据,前后说的话还经常矛盾,一会儿说给了五十,一会儿又说总共不到一百。更关键的是,曹某有过强奸的犯罪前科,属于累犯,法律上本来就要从重处理。

最后法院认定,曹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已经构成强奸罪。考虑到他之前就因为同类罪行坐过牢,出狱没几年又犯同样的事,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一个月。判决下来之后,曹某不服还想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可能有人会问,八十多岁的老人,说自愿或者被迫,法律上到底怎么认定?这里其实有个很重要的点,就是性同意能力。如果老人精神正常,意识清楚,能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也能自主表达意愿,那自愿的情况下确实不犯法。

但只要有证据证明是被强迫、被胁迫的,那不管多大年纪,都是强奸。而且高龄老人本身身体弱,反抗能力差,一旦遇到这种事,往往很难留下特别直接的证据,这也是这类案子办理的难点。

还有人说,万一真是交易呢?就算是谈好价钱的性交易,只要过程中女方反悔了、反抗了,男方还继续来,那照样能算强奸。

不是说先谈了钱,后面就怎么都不算强奸了,这个边界很多人都拎不清。再退一步说,就算真有金钱往来,也不能直接等同于自愿,还要看有没有胁迫、有没有利用老人认知不清的情况。

这案子最让人唏嘘的还是独居老人的安全问题。现在农村里很多年轻人外出打工,家里就剩老人看家,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遇到坏人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

别觉得八十多岁就不会遇上这种事,偏偏就有这种没底线的人,专挑弱势的老人下手。家里有老人的,真得多留个心眼,平时多回去看看,装个监控,别给坏人可乘之机。

也有人说曹某被判六年多是不是轻了,其实按照法律规定,普通强奸罪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他是累犯从重处罚,六年多的刑期是在法定幅度内的。

要是造成了老人重伤、死亡之类的严重后果,那才会判十年以上甚至更重。法律的量刑是有明确标准的,不是大家觉得气愤就可以随便加刑。

说白了,这起案子从头到尾都透着荒唐。五十多岁的人,不想着好好过日子,专挑高龄老人下手,还拿 “自愿”“交易” 当挡箭牌。可法律不认这种歪理,证据摆在这里,前科摆在这里,该承担的责任一点都跑不掉。

也给所有人提个醒,别管对方多大年纪,违背意愿的事绝对不能干,伸手必被抓,犯了法就得蹲监狱,这是再明白不过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