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北京朝阳,夜间执勤的呼家楼大队民警董南翔拦下一辆女骑手驾驶的摩托车,发现车头竟私自加装了两枚刺眼夺目的外置强光射灯。民警依法开具罚款 200 元、不记分、责令当场拆除并恢复原厂的处罚决定书,本以为是一次寻常的夜间交通违法整治,不料女摩友拒不配合签收罚单,当场上演了一出 “我弱我有理” 的年度大戏...
事发在朝阳辖区的夜间夜查点位。晚高峰过后的城区道路车流并未完全散去,路面照明条件良好,可这辆摩托车驶来的瞬间,对向的执勤民警都被车头的强光晃得下意识眯起了眼。
示意车辆靠边停稳后,董南翔上前检查,一眼就看到了车头两侧额外加装的两枚大功率射灯。
接通电源的状态下,灯光亮度远超原厂车灯标准,光线直射角度正对来车方向。不用仪器检测也能判断,这样的灯光上路,对向的行人和车辆驾驶员大概率会出现短暂的视觉盲区。
按照执法流程,民警当场告知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私自加装外置射灯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依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标准,依法作出罚款 200 元、驾驶证不予记分的处罚,同时要求当事人当场拆除加装灯具,恢复车辆原厂状态。
原本清晰明了的执法流程,却在开具处罚决定书后卡了壳。女骑手站在车旁,迟迟不肯接过文书签字。她反复强调自己是夜间骑行,原厂车灯亮度不够,加装射灯只是为了自己看得更清楚,是为了行车安全。
她的语气从一开始的辩解,慢慢带上了委屈。反复说着自己一个女生晚上骑车本来就不安全,交警没必要这么较真,通融一下警告就行。言下之意,自己作为女骑手属于 “弱势” 一方,执法应当网开一面。
面对这样的说辞,董南翔始终保持着执法的耐心。他指着射灯的方向跟当事人算账:你觉得自己看清路是安全,可对向过来的汽车司机、非机动车骑手,被这强光晃得一瞬间睁不开眼,万一发生剐蹭甚至碰撞,到底是谁不安全?
夜间行车的视线安全,从来都是双向的。你为了自己的视野加装强光,本质上是把视觉风险转嫁给了所有对向通行的交通参与者。这不是保障安全,是制造隐患。
更不用说私自加装外置灯具往往需要改动车辆原有电路。非专业的接线操作很容易留下线路过载、短路的隐患,夏季高温天气下,甚至有引发车辆自燃的风险。
现场不少围观的路人也纷纷附和,说晚上骑车经常被这种改装的射灯晃得看不见路,早就该好好管管了。可女骑手依旧不肯松口,始终抱着 “我是女生我有理” 的态度,认为处罚过重,拒绝签收处罚决定书。
董南翔明确告知当事人,拒绝签收不影响处罚决定的生效,执法全程有录音录像记录。当事人如果对处罚有异议,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当场阻碍执法、拒不配合的行为,本身也涉嫌违法。
女骑手的态度终于慢慢软了下来,她不再反复强调自己的 “弱势” 身份,低头看着车头亮得晃眼的射灯,沉默了一会儿后接过了处罚决定书。
在民警的监督下,她当场动手拆除了两枚加装的射灯。看着恢复成原厂状态的车头,也终于承认,自己之前只想着自己骑车方便,确实没考虑过对面的人是什么感受。
这起不大的夜查事件,最终以当事人接受处罚、拆除改装收尾。但它留下的提醒却值得所有骑手记住:骑行的安全感,从来不是靠更亮的射灯堆出来的,是靠守规则、懂礼让、对自己也对他人的生命负责换来的。
北京交管部门也明确表示,针对非法改装灯光、飙车炸街等夜间突出交通违法,会持续保持常态化整治力度。也提醒所有驾驶人,无论是汽车还是摩托车、电动车,按规定使用灯光、不私自改装车辆,既是守法的底线,也是安全的底线。别等事故真的发生,才明白守规则从来不是约束,是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