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任性?!”一男子从越南合法进口90吨夏威夷果,报关单、检疫证等手续一应俱全,不料途经兴安县高速服务区时,竟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走私全部扣押。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这批价值不菲的货物随后直接被认定为“无主货物”,遭低价拍卖!
这批夏威夷果走的是云南河口的边民互市渠道,整套流程都按规定执行,边民向海关申报,通过银行完成结算,秦先生在二级市场完成采购,算下来这批 90 多吨的货总价值 450 万。
他找了三辆货车,打算运到杭州售卖,谁成想刚进广西地界就出了事。接到司机的电话,秦先生没敢耽误,带着采购合同、完税凭证、物流转账记录连夜赶去兴安,连三名承运司机的手写证言都准备妥当,就怕手续不全耽误事。
不光秦先生自己着急,货物入境地的云南河口县也很重视,县商务工信局、县政府先后两次出具正式公函,商请兴安当地警方放行,明确说明这批夏威夷果通关流程合规,不存在走私情形,甚至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赴兴安当面沟通协调。按秦先生的想法,自己举证加上异地政府部门发函佐证,怎么也能把事情说清楚。
警方前后查了几个月,最终给出结论,这批货物不构成走私犯罪。听到这个结果,秦先生长舒一口气,虽说耽误了不少时间,错过了最佳销售期,至少本钱能保住。可等他去公安局办提货手续时才知道,警方根本没打算把货还给他,直接连同案件一起移交给了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秦先生又马不停蹄跑到市监局,把所有材料又重新提交了一遍,换来的却是一句 “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你是货主”。
秦先生当场就愣住了,自己付的货款、自己找的物流、自己交的运费,连扣货单原件都在自己手里,怎么就证明不了货是自己的?对方给出的理由是,河口那边的公函只证明了货物合法入境,没直接写明秦先生的名字,货物权属存疑,只能按无主货物处理。
更让秦先生崩溃的是,他还在忙着补充材料、反复沟通的时候,这批价值 450 万的夏威夷果已经被拍卖了。他没收到任何提前通知,也没在公开渠道看到对应的拍卖公告,好好的一批货,最后只拍出了 100 万左右,拍卖款项直接上缴国库。
从被扣到被拍卖,秦先生全程都在主动对接,结果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货变成了 “无主货物”,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找不到。
这事搁谁身上都觉得离谱。警方查走私,查完没问题正常就该返还货物,转手移交给市监局的依据是什么,移交的时候难道不把货主的认领记录和举证材料一并移交?
市监局认定无主货物,放着主动上门、带着完整证据链的货主不认,非要走无主拍卖流程,这是什么逻辑?就算公函上没写全名,结合付款记录、物流委托、司机证言,完整的证据链摆在这里,怎么就认不下一个货主身份?
还有无主货物的处置流程,按规定要发布认领公告,公告期内有人认领且材料合法就该退还。秦先生从货物被扣起就一直在跟进,两个部门之间来回跑了无数次,怎么就成了无人认领?总不能部门一移交,之前的认领记录就不算数了。
再说说拍卖价格,450 万的货物只拍出不到四分之一的价格,有没有经过正规的价值评估,这么大的差价,很难不让人产生疑问。
事情过去快五年,秦先生的维权路一直没停过,兴安县的纪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他跑了一遍又一遍,得到的答复要么是不归自己管,要么是按程序办理,推来推去,几百万的损失就这么悬着。
之前河南泌阳的冻货被扣事件已经引发过不少讨论,现在又出现几乎一模一样的遭遇,难免让做跨省贸易的经营者心里打鼓。
大家按规矩做生意、按规定交税费,结果走在路上货说扣就扣,哪怕洗清嫌疑也拿不回来,最后还能被低价拍卖,这样的执法环境,谁能踏实做生意。
说到底,大家关注这件事,不只是同情秦先生的遭遇,更是关心普通经营者的财产安全能不能得到保障。执法的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不是给合法经营添堵,更不能让权力脱离边界随意处置公民的合法财产。
一句 “证据不足” 说起来轻松,背后是一个生意人几年的心血,总不能让守法的人平白承担所有损失。这事到现在还没个明确结果,我们也等着看,秦先生这几百万的损失,到底什么时候能有个公道的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