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男童小区内被两犬撕咬拖行2犬撕咬男童犬主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上海青浦警方通报:2026年7月7日8时50分,育才路一居民小区内发生一起犬只伤人案件。经查,马某(男,49岁)饲养的两犬只从家中窜出后,进入上址小区咬伤一名男童腿部。受伤男童经送医治疗无生命危险。目前,马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犬只已被收容,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今年有报道的重大烈性犬致人死伤的案例已经好几起黑龙江尚志 5 只大型烈性犬出逃致 1 死 1 伤,犬主马某被判3年有期徒刑;山东临沂产业园恶犬无差别咬伤多人;济南长清杜宾深夜无牵引咬伤路人,犬主李某被行政拘留。
民事责任(《民法典》1247 条,饲养禁养烈性犬伤人,适用绝对无过错责任,即无论受害者是否挑逗、靠近犬只,犬主承担100% 全部赔偿;新《治安管理处罚法》89 条违规饲养烈性犬并伤人,5-10日拘留并罚款;刑事责任烈性犬失控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犬主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刑。上海两只狗咬住一幼童拖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