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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 新增“比例罚”,最高可罚营业额5%,直播电商首次纳入监管

电商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 新增“比例罚”,最高可罚营业额5%,直播电商首次纳入监管 ⚖️

7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就《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修正草案共二十条,五大方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健全平台责任制度、明确监管合力工作机制、规范电子商务突出违法行为、深化电子商务开放合作。新增“比例罚”,情节特别严重可处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社区团购、网约配送等新业态首次纳入监管。

当罚款额度与平台体量挂钩,合规不再是“可选项”,而是“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