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赢了中国官司,却输了全球脸面。🤷♂️
茉莉奶白被判赔千万,网友翻出正仓院那把唐代琵琶,上面的宝相花跟LV老花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更讽刺的是,同样的纹样争议,在日本、欧盟和美国,LV基本都败诉了。理由很一致:这是公共文化资源,不具备商标显著性,不能垄断。
怎么到了咱们这儿,千年前的柿蒂纹、宝相花就成了人家的私有财产?法律讲究“注册在先”和“商业识别度”,这没错。但当商业确权跑在了文化溯源前面,甚至反过来向文化原产地收“过路费”时,这种胜利总让人觉得憋屈。
我们缺的不是纹样,是成体系的数字化确权和防御机制。别让“古人不会注册商标”成为永恒的痛点。下次再有人拿着老祖宗的东西来维权,希望能有更硬气的法律依据怼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