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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的火了!”江苏无锡,18岁女孩去饭店打暑假工,和老板商量好的,每天工作8

“这个女的火了!”江苏无锡,18岁女孩去饭店打暑假工,和老板商量好的,每天工作8小时,一个月3000块钱工资,可是等她干满一个月离职的时候老板竟然主动给了她1万元!

这姑娘叫月月,去年刚高考完,去了无锡一家餐馆当暑假工。按约定,一天8小时,一个月3000。可这姑娘来了之后,每天早上早到,晚上晚走,主动加班四五个小时是家常便饭,擦桌子、端盘子、收碗、拖地,眼里全是活儿,把店里的事当自家事一样上心。

老板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月月干满一个月要走的时候,老板硬塞给她一万块,说这是她应得的。今年暑假,老板又专门打电话把她请回来继续干,还放话——今年生意再难做,给她的钱不会比去年少。

真正让老板心里发酸的,是一件小事。他发现月月会把顾客喝剩的矿泉水瓶、饮料瓶一个个收起来,装进袋子攒着卖钱。

就这一个动作,让老板想起自己18岁那会儿,心浮气躁,眼高手低,哪干过这种“掉面子”的活儿。再看看眼前这姑娘,踏实、勤俭、不矫情,他脱口而出:我要有个儿子,一定娶她!

这话听着像玩笑,其实是打心眼里认可。一个18岁的姑娘,干满12个小时不抱怨,还想到把空瓶子攒起来换几块零钱。不是穷,是骨子里的惜物和懂事。

说句不好听的,你在街上随便抓十个18岁的孩子,有几个能把顾客喝剩下的瓶子收起来卖钱?嫌脏、嫌丢人、嫌累,各种理由。月月想的是,瓶子扔了也是扔了,攒起来好歹是几块钱。这个道理太朴素了,可太多人做不到。

老板多给钱,是识人;今年又请回来,是惜人。那句“想娶她当儿媳妇”,说到底是一个成年人用最朴素的方式,向一个年轻人身上那股稀缺的劲儿表达敬意。

现在这社会,18岁出来打暑假工的不稀奇,可干完一个月能让老板主动把3000变成10000的,你数数能有几个?月月这姑娘,是真把“打工”两个字吃透了。很多人觉得打工就是拿钱干活,干完走人。她不一样,她把店当成自己家的在经营。

这老板也够意思。碰见那种黑心老板,看你好用恨不得往死里压榨,哪会多给钱?一个肯拼命干,一个舍得给。说白了,善良遇上善良,靠谱撞上靠谱。有些东西,真不是钱能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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