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做不成了!”新疆,女子和几个闺蜜在露营地聚餐,中途,女子的表哥带着朋友临时加入,还买了啤酒,大家吃完喝完后,直接在露营地住了一宿。没想到,次日清早,朋友发现表哥怎么都叫不醒,赶紧打120送医,结果,中途表哥死亡。事后,表哥家属将表妹、露营地还有经营者告上法院,索赔102万,法院判了。
去年9月,于女士约了几个小姐妹去郊外露营吃火锅,本来就是女生放松局,连酒都没准备。
她表哥张某打听到地方,直接找上门凑座,中途自己跑去商店买了啤酒,自顾自喝了不少,全程没人劝过半句酒。
喝到后半夜,一行人就地在营地过夜,工作人员怕他们着凉,还送了电热毯、电暖器。
结果第二天一早,张某怎么喊都没反应,送医半路上人就没了,死因是心源性猝死,血检酒精含量是醉驾标准的5倍多。
家属没同意做尸检,转头就把同行5人+露营地全告了,索赔102万。
网友吵成两派:
▫️ 有人怒怼:自己硬蹭局自己买酒,出事就讹人?典型的谁闹谁有理!
▫️ 也有人说:毕竟是亲戚,出于人情多少给点安慰金,闹上法庭太难看。
法院最终判决大快人心:
✅ 同行人无劝酒、第一时间施救,已尽救助义务,按《民法典》第1165条,无过错不担责;
✅ 营地虽因无证留宿被罚500元,但已尽安全保障义务,猝死与留宿无因果关系,按《民法典》第1198条,无需赔偿。
全部驳回102万索赔!
说真的,最倒霉的就是表妹于女士,好好和姐妹聚个会,平白惹上官司,亲戚也彻底做不成了。
成年人自己的酒量自己没数吗?自己逞能喝出事,凭啥让无辜的人兜底?
这判决没搞“死者为大”和稀泥,守住了公道。
你支持这个判决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