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号中午,武汉蔡甸区一家叫"余伯鸭新农牛骨头"的店里出了档子事。吴先生在店里吃饭,进来一桌四个人,其中一个女的还抱着只狗就往里走。吴先生一看就来气,毕竟现在网上骂这种行为的多了去了,他就上去说了两句。结果人家直接给他翻了个白眼,压根不搭理。
吴先生转头找店家反映,想着你们总得管管吧?结果店家也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理都没理他。这就把吴先生给惹毛了。
后来两边就吵起来了。吴先生本来想走了算了,结果那个抱狗的女的直接把奶茶泼他身上。吴先生也不是吃素的,顺手抄起一碗汤粉就泼了回去。然后对方那三个人一看,全围上来动手打他。
报警之后,警察把人都带到派出所。最后签了调解协议,打人的那边赔了吴先生10500块钱,医药费什么的都包了。
按说这事到这儿也算有个交代了。但吴先生觉得不对劲——凭什么店家一点责任没有?要不是店家放任狗进店,要不是他找店家反映的时候店家装死,事情能闹成这样?
他去找店家理论,店家态度也挺绝的,说要不赔你点牛肉?吴先生当场就无语了。后来他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还在网上把这事捅了出来。店家后来又托人来说赔2000块,条件是把帖子删了。吴先生没同意。
这事说到底,店家有没有责任?我觉得还真有。餐饮店不是你家客厅,公共卫生是有基本要求的。《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明摆着写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餐厅属于餐饮服务场所,不让狗进是底线。店家不管,等于默认允许,出了问题当然跑不掉。
而且吴先生找上门的时候,店家要是当时出面协调一下,哪怕说一句"不好意思我们这边不让带宠物",后面那一出大打出手完全可以避免。说白了就是懒得管,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结果事越闹越大。
目前中法新城市场监管所说已经立案了,还在调查中。吴先生也表示不排除直接起诉店家。
这事给所有开店的提了个醒:别觉得顾客带啥进店跟你没关系,真出了事,你那个"不归我管"的态度就是最大的锅。
